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三章 纪律检查工作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农场党的监察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一直放在政工科和政治处。1976年明确由组织部负责,
党员的纪律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农场科级以上的党员干部的违纪处分由农场管理局
党委审批,副科级以下的党员干部的违纪处分由农场党委审批,组织部门备案。
1979年随着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农场党委也在组织部内设
立了相应的纪律检查组,组长由当时的组织部长李跃辉兼任。
1983年7 月岔林河农场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通过本次大会,在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党
委的同时,选举产生了首届岔林河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刘秀峰兼任纪律检查委员
会书记,李跃辉为副书记,纪委成员有:高忠和、牟淑贤、李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