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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五章 工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56年农场建立工会组织,通过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工会委员会,由农场党委副书记
胡勉三任首届工会主席,刘喜高任工会副主席兼工会干事。基层单位工会委员会也相继建立起
来,工会主席都由各分场的副场长兼任。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全场工会活动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

“文化大革命”期间,彻底“砸烂”工会组织,工会的活动设备被分光,活动场所被占用,
各级工会组织被取消。

1979年4 月,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1978)第124 号文件指示精神,农场恢复了工会组织,
并改选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党委常委、副场长卢善元任工会主席,汪凤桐任副主席。恢复了
对老会员的登记,大批吸收发展新会员。建立健全了各级工会组织,开始了新时期的工会工作。
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行使各级工会组织的应有权力,协助行政做工作,为职工的利益服务,
使全场的工会工作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历届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干事名单
  表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