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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优生优育晚婚晚育

第五节 优生优育晚婚晚育



优生优育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根据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要求,农场
对晚婚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延至6 个月,并照发工资,进行婚前检查,严格登记手续,严格要求
男、女双方年龄,孕期检查,兴办托儿所等各项措施,促进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