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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普通教育

第三节 普通教育


农场职工几乎全部居住在市内,家属子女绝大多数是就近入学,因而,农场的普教工作
量不大。地处边远的沿江生产队,经过批准,于1980年初办起了仅有一、二两个年级的小学,
有10名学生就读,设1名教师进行复式教学。其余年龄较大的高年级学生,都到离家7—8里地的
水泥厂子弟校去学习,农场按学生数,承担部分教育经费。1981年9月,由于该队学生逐年减
少,沿江小学经批准解散。
  江北养鸡场就地居住的职工较多,其子女过去都在就近的社队学校学习。后来由于乡社学
校要的学费过高,不得不由本场于1982年8月兴办了一所小学,设4个年级,有49名学生,安排
5名教师任教。
  家住市内的职工子女就学。根据哈政发(84)54号文件精神,农场与龙江电工厂、哈一机厂、
水泥厂等学校集资联合办学。凡能就近在上述学校就读的均可就近入学。到龙江上学的中学
生38人,小学生53人。每个学期中学生每人 80.50元,小学生每人75.00元,由农场承担教育
经费,双方订立协议有效期3年。
  根据管理局党委(82)21号《关于办好农场职业高中的决定》精神,为适应中等教育政策的
需要,多快好省地培养急需人材,以加快农场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农场于1982年12月,在总场
办起了一所职业中学,开设一个养鸡专业班,学制 3年。学员是本场职工子女中的初中毕业生。
  课程设置有:基础课和专业课。基础课为两年时间,学习:数学、语文、物理、化学、政
治、体育;专业课为一年时间,安排在最后一年,重点学习:生理解剖、微生物、遗传育种、
禽病、饲养、养鸡学等。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有高中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实
际技能的农场技术工人。技术水平要达到二级工水平。开学初有学生32人。由于照顾一个子女
就业、参军和离场自谋职业等原因,学员不断减少,到1983年底学员仅有21人。为了搞好教学,
农场为职业中学配备5名教师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