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油供应及粮票管理 1953年建立粮油加工厂,只能加工一部分成品粮供应食堂。1958年,粮油加工厂扩建,设
备更新,可加工出大部分成品粮,但也只能供应场部地区居民, 1973年改造了旧设备,有碾
米机16台,日产能力10吨,磨面机2台,日产面粉2吨,榨油机2台,日处理大豆1.2吨,农场
居民全部实行成品粮供应,场部地区到粮食所持证购买,生产队由保管员代为发放。
口粮发放标准按工种发放,豆油每口人0.1公斤,1972年以后改为每口人 0.25公斤,另
外,年节均有补助。1976年以后每口人供应豆油0.5公斤。
庆阳农场的粮油管理,统一由供销科(粮食科)下属单位粮管所控制,对迁出迁入办理粮食
关系者,经粮管所对外办理;出生婴儿不超过6个月落户者应按标准供应,超6个月不追补;无
户口粮食关系者一律不供应粮油;机关干部参加劳动,每天按不同工种计算补发粮票。家属参
加劳动每天发补助粮;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打夜班,超过半夜给夜餐补助粮食。
粮票管理是指全国粮票、黑龙江省地方粮票和农场内通用粮票,控制使用以防分散和外贮
存流。其办法是由粮食主管人员按照公出、下队情况用粮食供应证领取粮票。
粮食总产及上交国家粮食统计表
表3--7 单位:吨
口粮供应标准表
表3—8 单位:市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