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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饮食服务

第三节 饮食服务


大山供销社除设商店外,还有服装制作、理发、饭店和糕点制作车间,房舍面积150平方
米。
1978年归属农场以后,服装制作、理发、饭店、食品制作从商店分离出来,独立经营。农
场设有被服、理发、招待所、机关食堂。
  1984年,由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富民政策的深入人心,随着农业和其他业的承包,富余
劳动力被分离出来。本来不被人重视的个体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个体商店、食杂店、豆制品
及粮米加工,运输业发展很快。全场共开办个体商店、食杂店17个,饭店3个,个体修理,手
工、服务业10个。这对提高商品流通,振兴经济、活跃市场、调剂余缺、发展社会服务,自谋
职业增加收入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