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6年11月,农场设人事股,主管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范余斌任劳动工资员。
1957年2月,人事股改为人保股,史建成负责劳动工资和保安工作。
1959年4月23日,劳动工资归属秘书科管理,由行政秘书边振惠兼管。
1960年3月,张全任秘书科副科长,负责劳动、工资和人事工作。
1964年8月10日,张全将劳动工资和人事干事工作交给张世发管理。
1972年1月16日至1975年8月24日,赵帮振任办公室副主任兼管劳动工资。
1975年8月25日,农场正式成立劳动工资科,赵帮振任劳资科副科长。
1977年7月至1983年9月张之冰任劳资科长。
1983年9月至1985年12月,徐庆生任劳资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