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辖区
第二节 辖区
沙河农场东西宽2.5公里;南北长12.8公里,辖区总面积32平方公里,计48000亩。其
中耕地面积为10732亩(约占总面积的22.4%),荒山荒地16590亩,其它3303亩,共计19893亩,
占总面积的64.1%;山地面积为14175亩,约占总面积的29.3%;水域面积为3200亩,约占总
面积的6.6%。在农场境内未开发的荒原有15292亩;荒山1298亩。沙河农场的地权分类:方正
县境内38869亩,方正县境外4870亩。
农场土地面积,于1983年6月10日测绘、划定。农场与周围有关单位签定了《土地边界议
定书》,确定了土地所有权和农场的边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