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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托幼工作

第三节 托幼工作


农场在建场初期没有托幼工作。当时双职工和孩子小的妇女,为了工作就必须想办
法让亲属或老人给看孩子,很不方便。
在县管时期,仍然没有托幼组织,孩子们散放游荡,受不到学前教育。直至1976年3月,
学校创办了幼儿班,配备了专职的女老师,由社会招收的知识青年周风华,进入学校任幼儿
教师工作。
幼儿班对学前儿童进行语言、常识、计算、音乐、体育、美术、纪律等教育。按照学前
儿童的特点,开设了语文、数学、常识等课程,并且开展讲故事、学唱歌、学跳舞、演节目、
做游戏,开发幼儿智力,进行文明礼貌教育等活动。使孩子幼小的心灵打上了“五讲四美三
执爱”的烙印。使幼教工作逐步向正规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同时,幼儿教育事业的开展,也解除了广大妇女劳力的后顾之忧,使她们能够走出家庭,
参加到农场开发建设者的行列。
1980年,幼儿班增设到两个班,每班有学前儿童50多人。
1985年,幼儿班仍保持两个班,因为学校有足够的校舍,幼儿班有自己的教室。
由于幼儿班的开设,对儿童进行学前教育,使孩子们提前接受到了学校教育,对这些孩子
入学后有很大的好处(知识起点高),也相应地提高了学校的教学质量。



第四节 计划生育
沙河农场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地处偏远,文化落后,消息闭塞,观念陈旧,计划生育起步
晚,起点低,行动慢,经多年工作,反复教育,才跟上时代步伐。1971年,开始宣传计划生育
的意义。1972年,农场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有了主管汁划生育的专职人员(王延芳)。农场
党委曾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和布置计划生育工作。
1973年,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省革委(1973)219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计划生育
的规定。
1、男女职工结扎给7天休息假,工资照发。
2、家属结扎,男职工可在家护理7天,工资照发。
3、去外地结扎者,除按上述规定外,并按出差规定发给补助费;其住院费、手术费、往返
路费(一次)给予报销。
4、女职工放环休息3天,工资照发。
5、副食品供应给予照顾。
1974年,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热潮,上边抓得紧,基层跑得紧,措施管得紧,使农场计划生
育工作第一次出现高潮。
1975年,农场归属岔林河后,计划生育工作衔接得不好,有所松弛,有所回潮。
1976年,为了使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形成经常化、制度化、改变生育观念,场党委两
种生产一齐抓。并且采取断然措施,对于不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经多次工作仍然坚持超生的职
工蒋树文、赵深、张志富、纪义明、高志友、纪纲明、李学武、齐万珍等,给予严重的处分。
1978年,场党委根据全国计划生育汇报会议的精神,在各单位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
全场展开计划生育竞赛活动,对于计划生育抓得实、管得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1979年,根据省革委(1979)263号文件《关于颁发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暂行规定》(30条)的
通知精神,场党委制定了计划生育和晚生晚育具体措施。
1、对育龄男女,合乎生育条件的,由计生办发放准生证,优先给予子女落户。
2、对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发放独生子女证。孩子在入学之前,每年发放60元抚育费。
3、对拒不计划生育,早生、超生者轻者罚款,重者开除公职。
1980年,中央发出《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要求党团员带头,一对夫妇
只生一个孩子。这一年由于党团员带头,独生子女领证率,一下子由1979年的57%,上升到
94.3%。
1985年,在大办家庭农场,职工分散经营的新形势下,少数职工不执行计划生育,给计划
生育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存在问题,计生办对育龄妇女采取跟踪监控措施。但是,由于计划
生育指标几年来居高不下,拖全管局后腿,受到通报、处分,有关责任人还罚了款。给沙河农
场计划生育工作敲了警钟。
沙河农场计划生育情况一览表表
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