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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先进集体

第二章 先进集体



1975年,场级先进单位有:一队一排、二队二排、三队一排、四队、工业烧窑排、机
电5号车、学校。
1978年,场级先进单位:工业砖厂、农业一队。
1979年,场级先进单位:一队四排、二队二排、工业烧窑排、粮加厂、2号车组、修配车
间、米厂、四队。
1983年,先进集体:药厂(先进党支部、管局级)、砖厂(先进党支部、管局级)。
1984年,精神文明单位:林场、武装部(均是管局级)。
1985年,优秀党支部:农林公司(管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