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兴办家庭农场
第六节 兴办家庭农场
根据中共中央1984年1号文件精神和总局、哈尔滨管理局的部署,1984年 11月15日香坊农
场第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兴办家庭农场的方案”。“方案”规定从1985年起
在农业单位开始兴办家庭农场。实施的方针原则和步骤是:
一、工作方针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稳中求快,避免反复,深入基层,
一步到位。
二、先勘察土地,分片划等,清查鉴定农机具,合理作价。实行土地等级、农机具价格、管理
费用三公开。
三、先转让农机具,后承包土地,签订承包合同,颁发家庭农场证书,举办各家庭农场场长学
习班。
四、全面做好为家庭农场服务工作。要做到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不打折扣,为家庭农场服务全
心全意,为减轻家庭农场负担千方百计,为家庭农场排忧解难脚踏实地。经过细致周密的工作,
1985年春,96个家庭农场开始了兴办家庭农场后的第一个春耕生产。从此,家庭农场在香坊农场的
史册上开始了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