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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口

第二节 人口



  1950年开荒建点时,场部所在地为自然村屯,仅有十几户人家40多口人。
  1956年建场时的场部人口情况因没有资料,无法考证。
  1969年,生产建设兵团四十七团组建,团部有464户,人口l,885人。
  1977年,恢复农场建制后,场部有626户,人口3,260人。
  至1985年,场部总户数21,002户,总人口4,006人,其中男2,O94人,女1,912人。总人口
中汉族3,955人,蒙古族4人,朝鲜族2人,满族39人,达斡尔族6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
6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