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营农场的任务
第二节 国营农场的任务
1949年,鹤山机械农场是在“发展农业生产、安置荣复军人,减轻人民负担,支援解放战
争”和“培养干部、积累经验”的号召下创建的。当时既不明确农场的性质,也不清楚积累什
么经验。根据国家的需要和对农场性质的不断明确,到1968年组建兵团前,农场的任务可归纳
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商品粮食、工业原料和土产品;
二、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
三、选育、繁殖和推广优良种子、种畜;
四、为国家积累资金;
五、培养干部,积累经验;
六、以大规模机械化生产的优越性向农民示范,并在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上给予指导和帮
助。
兵团期间的任务是:配合边防部队和边境广大革命群众,共同建设强大的政治边防,确保
祖国反帝反修前哨的安全,同时,进一步开发边疆,建设边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全民所有
制农业,为农村人民公社树立榜样。当时把这些任务概括为四句话:屯垦戍边,反帝反修,建
设边疆,保卫边疆。1973年以后,兵团开始强调企业性质问题,主要是:开发与建设边疆,同
时加强民兵建设,屯垦戍边,寓兵于民;切实搞好生产,实行企业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为国家提供粮食和工业原料,提供社会主义积累,在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中起示范作用。
恢复农场建制后,l978年《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国营农场要成为商品粮食
的生产基地;要成为工业原料的生产基地;要成为农、畜、土特产品的出口基地。
1979年8月农垦部颁发的《国营农场工作条例》对农场的任务进一步提出:根据以粮为纲,
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原则,分别建成为国家可靠的商品粮食、工业原料、出口
产品和城市工矿区副食品的现代化生产基地;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不断地提高土地
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商品率和资金利用率;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努力培养
人才;在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起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全民所有制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