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森林资源
第四节 森林资源
本场森林资源包括天然次生林和人工造林,共有面积113,703.5亩。
天然次生林面积41,479.5亩。主要是萌生柞树、杨树、桦树。树龄多在几年至十几年,
基本尚未成材。分布在山坡、岗顶不易开垦处。对自然生态的保护起着重大作用。柞、桦小杂
木,苕条、榛柴等又是生产、生活的重要补充物资。
人工造林面积72,224亩,其中用材林60,326亩,农田防护林7,947亩,其它用林3,951亩。
为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建有240亩的苗圃。
全场森林覆盖率为20%。尚有宜林山地七万余亩。
多年来,由于耕地面积不断扩大,天然次生林面积逐渐减少。乱砍盗伐,使林业资源受到
了破坏,影响了生态平衡。
1980年以来,加强了对林业的管理,乱砍盗伐现象大大减少,人工造林面积迅速增加。
1980—1983年4年造林48,697亩,是1979年前24年人工造林总数的7.4倍。
由于天然次生林成材率低,为保护生态平衡,造福于后代,应有计划地对其进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