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副产品的出口
第四节 农副产品的出口
1969年10月,开始大豆出口,场粮食部门按当年所需出口的数量、质量要求等,进行筛选,
经检查验收符合标准后,定量包装,送往出口地点,待装车外运。
1979年后,出口大豆统一由九三农管局外贸处管理。每年出口数量均按外贸处下达指标执
行。近几年,由于大豆出口质量要求较以前有所提高,以及收获季节造成大豆“泥花脸”(大
豆表面沾土),使大豆出口量下降。l980年出口大豆为l026.8吨;l981年为3205吨;l982年为2
500吨;l983年为759.6吨;l984年为822 吨;1985年为3945吨。l980—1985年,平均大豆出口
量占大豆总产量的27.3%。
1970年,场从吉林引进梅花鹿,除等外茸自销外,其余均为外贸出口。至1985年,总计出
口鹿茸4,176两。出口菜牛79头。近几年,有少部分白瓜籽列为出口项目,种植较少,出口数
量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