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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资分配形式的演变

第三节 工资分配形式的演变




  一、工资制度沿革
  建场前,以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后改为工薪分。当时,农场一个农业工人每月的工薪
分一般在120—150分左右。
  1956年,全国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分配形式改为等级工资制。本场的工种区分比较
单纯,只有农业、基建、畜牧、机务工人和党政干部几种。农业工人工资分为一至七级(包括
畜牧工人),基建工人分为一至八级,机务工人分为一至八级。根据农业部《关于国营机械化
农场试行计件工资的通知》精神,本场大部分生产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
  1961年以后,本场在固定等级工资的基础上,实行月薪日记,即把月工资化为日工资,按
出勤天数支付。它的性质仍是简单的计时工资制。1962至1966年,大部分生产单位实行基本工
资加奖励的分配形式,亦叫“包定奖”或“三包一奖四固定”,后来发展为“一定一奖”。包
定奖制度中的劳动报酬形式是基本工资加奖励。1966年以后,取消了包定奖制度,全部恢复了
等级工资制。
  1973年以后的一段时间,根据兵团的有关指示精神,农、牧业连队实行了工分制。职工个
人分配按劳动态度、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评工记分,每月预借生活费,年终结算时按工分多少
分配。场机关和场直单位大部分仍实行等级工资制。
  1979至1980年,本场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办法,生产单位的职工工资按月薪日记的形式
发给,奖励部分实行作业阶段奖和年终产量利润奖相结合的方法。
  1981至1984年,落实生产责任制以后,实行“浮动工资制”,各生产队实行整体承包,统
一核算,利润提成,亏损受罚的生产责任制。各生产队再对每一职工按不同的行业分别实行专
业承包,联产联利计奖赔的浮动工资制。非农业生产单位,执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办法,经场
批准的单位和工种,还可以实行计件工资。机关(企业内事业单位除外)同基层单位一起实行浮
动工资制,年终分配时,可得全场实行浮动工资单位分配的平均数。
  1985年,农业生产队兴办家庭农场,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取消工资制(保留工资级别)。
  二、工资标准
  建场前期,本场执行工资标准不统一,职工收入较低。l956年工资改革后,取消了工薪分
和物价津贴,实行货币工资,各产业的工人实行八级或七级工资级别。国营农场也同样实行了
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根据农场的具体情况,从l971年开始,有些工种没有执行国家规定的原
工资标准。本场实行的工资标准有以下几种:
  1、农业工人和畜牧工人工资标准。1956年开始,农牧、农机工人分别执行当时国家公布
的“农业、畜牧工人等级工资标准”和“拖拉机驾驶员、修理工人等级工资标准”,并于1980
年修订后继续执行。农牧工人工资标准分七级四种,本场执行第一种标准,一级起点是33元。
  2、国家干部和文教卫生技术人员,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标准。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
标准;农牧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中、小教工资标准;电影放映工作人
员和商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等。从l971年以后,本场商业服务行业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均执行农
牧工人工资标准。
  3、1971年前,个别工种执行地方企业工资标准。如:汽车司机、电业工人、建筑工人等。
1971年后,新参加工作的上述工种均执行机务工人的工资标准。
  三、调整工资
  1963年,本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工资后,年工资总额为82.7万元,是l958年的l.5倍。
每个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收入为36元。
  1968年,大批城镇知识青年来场,工资标准均定为农工一级。此时职工总数增加到4,507
人,是1963年职工总数的2.5倍。年工资总额为l51.7万元,比l963年增加了83.4%,但职工平
均月工资收入却下降到34元。
  1973年,根据国发(1971)90号、农林垦字(1973)第32号文件精神,以及兵团有关调整工资
文件的规定,对本场低等级职工工资进行了调整。在这次调整中,有l,592人升级,其中升一
级的1,328人,升二级的264人。年工资总额增加到250万元,职工平均月工资收入增加到37元。
  1977年,根据国发(1977)第89号文件和农林垦字(1977)第23号文件以及国家劳动总局劳薪
字第96号文件精神,本场对3,307名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全场月工资总额增加l8,500元,全
年工资总额为256.6万元,职工平均月工资收入达到40元。
  1978年,根据劳薪字(1978)第79号文件,《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给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职工
升级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上级有关这次调整工资的文件规定,经过考核,按职工总数的2%
以内,给111名职工晋升一级工资。增加工资额9,259元。全场年工资总额达到327万元。
  1979年,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以全国40%的比例晋升一级工资。具体升
级条件是劳动态度好、技术高、贡献大。按照国发(1979)第251号文件和省、农场总局有关文
件规定,对全场符合升级标准的职工进行了考核和民主评议,有2,338名职工晋升一级工资,
全场月工资额增加了16,200元。所升工资冲销附加工资。这时,每个职工平均月收入为45元。
  1981年9月,根据国发(1981)第144号文件及省、农场总局调整工资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
本场给中、小学教职员工、医疗卫生人员调整了工资,总人数为303人,其中文教部门228人,
卫生部门75人。升一级工资的275人,升两级的28人,全场月工资额增加了1,878元。
  1983年,本场按照国务院国发(1983)65号文件和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3)365号文件的精
神,对调资范围内的职工进行了考试、考核。全场共有3,411名职工升级,其中升一级的3,394
人,升两级的有17人。这次调资后,全场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升到50元。
  四、工资总额
   1958——1985年工资总额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