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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劳动组织

第六节 劳动组织



  1956年本场有职工481人,编为6个生产队,其中5个农业生产队,l个以养羊为主的畜牧队。
由于复员转业军人、支边青年、移民、城市知识青年和社会青年大批来场,加之农场职工子
弟就业分配,到1967年底,职工人数增加到2,615人,生产队增加到l5个,其中有14个农业队,
1个林业队。
  此期间的劳动组织形式,生产队设有队长、支部书记、机务副队长和生活副队长等领导,
队里下设机务、作业、畜牧、大车等组,由组长负责组内的日常工作及劳动分工。作业组承担
田间、麦场的人工作业。
  兵团时期的劳动组织形式:将原农场的劳动组织按部队编制编成连、排、班。生产队改为
连,设连长、指导员和副连长。排的编列中有机务排、田间排、麦场排、基建排、后勘排、畜
牧排等。排下设班。各工厂也同样改为连编制。如汽车连、修理:连、工程连等,连内按原车
间、组改为排班编制。
  由兵团恢复农场建制后,劳动组织也随之改变为农场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