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商行政管理
第二节 工商行政管理
本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执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认清商品生产和流通规律。进一步
解放思想,加强管理,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为本场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本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于1973年由团商业股负责,并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由于受极“
左”路线影响,反映在本场的经济是单一经济,一条渠道,一种交换形式。商品流通形成“一
潭死水”。此时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直没有展开。
1980年,本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逐步向正规方向发展。同年,
本场根据省政府、农场总局文件精神下发了《大西江农场工商行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条例。规定对来场内搞贸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的管理,到指定市场出售所带商品或农副产品,并交纳管理费。对来场搞包工、照像、刻字、
修理等特种行业人员,必须带公社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或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登记,
批准后方可营业,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罚。随着经济政策的开放,出现了多种经济、多条渠道,
多种经营方式。本场的集体、个体工商户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先后有1个集体商店,lO户个体
商业户、3户个体修理业户、3户服装加工部、2户膨化食品加工部、l户冰棍制作户、1户个体
兽医户、l户饮食饭店等先后领取了营业执照。这些集体、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都收到了较
高的经济效益。到l985年,工商科向集体和个体户发出营业执照66个。
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的管理,工商科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同时要求经
营者要讲究商业信誉,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使经营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
在办执照过程中,优先照顾停薪留职工人、待业青年。在经营中经常进行物价检查,有效地保
障了全场市场的物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