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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一篇 改革开放

篇下序



改革、开放、搞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方针,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
们时代发展的主旋律,也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中国人民实现
党的历史上第二次飞跃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从经营管理体制人手,以家庭
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序幕,经过四年的实践,取得了成功之后,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
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转入城市,包括政治、文化、科技、教育
等各领域、各行业全面展开。
  国营农场有着特殊性,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于一体的农垦企
业,党政不分、政(社)企合一。用农垦职工的话说“是农民吧要人工会;是企业吧要办社会;
是政府吧要交税;是部队吧没有军费”。其改革既有管理体制方面的复杂性,又有经济体制上
的矛盾,难以与农村的改革同等进行,直至1983年11月农牧渔业部下发了《关于在国营农场兴
办家庭农场的意见》(农垦字216号文件)之后,黑龙江垦区开始了以试办职工家庭农场为内容
的改革。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要求国营农场“实行联产承包
责任制,办好家庭农场”。9月1日,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下发了《大力发展和认真办好职工家庭
农场》的文件,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又派出工作组到垦区敦促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并强调“兴办
职工家庭农场重在‘家庭’二字”,上述精神促成并推动了垦区以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为突破口
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铺开。
  1984年11月,大西江农场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充分调查和考察的基础上,制
定了上符改革精神,下合民意的《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实施方案》和《兴办职工家庭农场若干政
策规定》,开始了对农场经营管理体制和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