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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领导体制改革

第二节 领导体制改革



一、概况
  1986年下半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按
照农场总局、管局的部署,农场开始试行场长负责制,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开端,亦是党政分
开、改革领导体制的关节点。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农场取得法人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是场长,行使职权领导并全面负责
农场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工作。按场长负责制条例规定,明确了场长的中心地位和中心作用,
赋予场长对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权,生产工作指挥权,行政干部奖惩和任免权,管理社会行政事
物和司法工作。同时,相应地改革党、政双重领导的组织制度,调整党的组织形式和改变党的
领导方式。精简党委办事机构,撤销重叠的对口部门。变党组织直接干预式的领导方式为通过
制定和实现正确的大政方针的形式来领导企业。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国家政权机关、
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的作用来治理企业。依靠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示范、感召、吸引、
影响群众的方式来实现领导,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形式组织群众。
  改革后,农场生产经营、行政管理上,场长处于领导地位,书记处于保证监督和协调地位;
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上,书记处于领导地位,场长处于支持配合地位。消除了党政不分,
以党代政问题,改变了企业领导方式。
  1988年初,为完善场长负责制,建立和强化国家、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制约机制,
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正确考评场长在任期内的工作,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深化农
场内部改革,进一步搞活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
条例》关于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按农场总局、管局部署,实施场长任期目标责任
制。按照国家对农场发展的要求,确定场长任职期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并同上级
签订三年的任期目标合同书,年度考核,据目标完成情况奖励或惩处。
  场长负责制和场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试行,从根本上改变了农场的领导体制,建立了指挥
灵、决策快、效率高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也使农场党委从繁重的生产和行政事物中解脱出来,
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党员的先锋
模范作用,保证场长的政令畅通。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条件的
制约,涉及各方面关系,触及很多人利益,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农场在实行场长负责制
之初,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政工干部就曾出现失落(权)感、想不通、吃亏论,有离队思想等等。
致使党的组织生活间断、思想政治工作偏废,个别生产队还将党支部的牌子摘掉。行政领导干
部也难免产生专权、独断、独行其是问题。上述现象直至1992年党的“十四大”之后方逐渐理顺。
   大西江农场领导更迭表
   (1986~2000年)
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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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机关机构改革
  1988年,为适应场长负责制的需要,建立决策快、指挥灵、效率高的经营指挥系统,本着
精干、压缩的原则,对农场机构进行了改革。场机关按职能成立了经济管理、生产指挥和党务
工作两大系统。经营管理、生产指挥系统有12个科室,57人,党务工作系统7人,并将公安、
政法、行政执法部门划为行政府职能的机构;文教卫生划归企业内事业机构;粮贸、物资、电
力、水管站、畜牧列为服务经营性科室。
  1993年机关科室28个,工作人员达147人。年底,按照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关于党政机
构改革的方案》中“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
展的要求,对机构进行改革和调整。改革后的农场同时称“大西江企业总公司”,一套人马,
两个牌子,下设机关、公司、服务站、事业单位,生产队实行承包经营。机关改革本着精减、
效能和“转、并、退”的原则,在机构设置上力求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
适合企业发展的决策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机关为“两部”(政治工作部、纪委检查部),
“两办”(办公室、企管办),“两科”(计财科、劳资科)和工会(不占机关编制),人员由147
人精减为41人(含场领导10人)。原机关的其他部门和场直的部分单位组建了12个公司和3个服
务站。文教、卫生、公安、政法、武装列入事业单位。这次机构改革,基本实现了人员的精减
和分流。但是,由于受观念和计划经济等因素的制约,改革后的机关和部分公司的职能没有实
现重大转变,机关的两部、两办、两科,仅是形式上体制设置。
  1996年,为适应构建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以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的,农
场组建了集团公司,按照产业化和龙头带动战略的要求组建了9个子公司。机关本着“精干、
效能、统一”的原则,对原机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四部一办”(企管部、财务部、执纪部、
政工部、办公室),机关人员由42人减为26人。
  1998年,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以“精减机构、精干人员、转变职能、强化服务”
为内容的机构改革,对农场班子和机关重新定编、定
  岗、定员。集团公司(农场)设集团本部、“四部一办”、二级公司和工会委员会,另设社
区委员会行使政府职能管理各项社会事务。机关定编37人,其中场领导8人,工作人员29人。
社区委员会定编284人,实为273人。集团本部组建了农业、工贸、粮贸、非国有经济四个二级
公司,由副场级领导担任经理。干部人事制度实行竞争上岗,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把“双荐双考、民主评议、竞聘上岗”应用到干部选、用、管的全过程。
  1998年,集团公司选聘干部107人报岗,33人作了竞岗发言,在场职代会上职工代表对应聘
人员进行了民主测评。这次人事制度改革下岗分流
  18人,农场领导由10人减为8人,并实现了副场级领导的正职化。经过三次体制和机构改革,
基本实现了转变机关职能,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