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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体制沿革及机构编制

第四节 体制沿革及机构编制


大西江农场1956年建场时机构设置不完善,党、团领导机构称总支,行政机构只有办公
室、生产室、会计室,党政机关干部不足20人。至1962年6月,党团领导机构改称委员会,党
委设政治处,下设组织、宣传、监察干事、文书各1人。行政科室增加了供销室,机关工作人
员不足40人。
  1968年至1975年兵团时期,按部队建制设司令部:下设作训、军务、生产、计划、通讯、
管理股;政治部:下设组织、干部、宣传、保卫股;后勤处:下设供应、装备、物资、商业、
营房股。包括团首长、机关人员达80人。
  1976年恢复农场建制,撤销了司令部后勤处,保留政治处,将股改为科、办;恢复了工会、
团委,增设了法庭、公安分局、武装部。1980年撤销政治处,其下设的组织科、宣传科改为部,
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属党委领导。
  1983年机构设置及编制:场领导及总农艺师、总会计师、农机总工程师8人;党群部门设
工会(5人)、团委(2人)、组织部(5人)、宣传部(8人)、纪检委(5人)、武装部(3人);行政部门
设办公室(8人)、物资科(7人)、工商科(5人)、多种经营办(3人)、生产科(5人)、农机科(5人)、
劳资科(4人)、计财科(9人)、基建科(8人)、粮贸科(7人)、教育科(3人)、职教办(2人)、卫生
科(1人)、林业科(3人);政法部门设公安分局(15人)、法庭(3人)。党政工机关干部(含场领导)
114人。
  1985年,适应改革形势,机关行政科室改为信息咨询中心、教育中心、卫生中心和场长办
公室、经理办公室。党群、政法部门未变,机关人员减少到28人。同时成立了农业技术服务、
农机、林业、劳动生活服务、电力通讯、交通运输、对外开发、畜牧、粮油、贸易、建筑等十
个专业公司。
  1986年试行、1988年实行场长负责制,机关按职能成立了经营管理、生产指挥和党务工作
两大系统。管理指挥系统有生产、农机、劳资、计财、审计、工业、科技、林业、基建、工商、
办公室、体改办等12个科室57人;党务系统有组织、宣传、团委等部门共7人。司法部门划为
政府职能机构;文教卫生划为企业内事业机构;粮贸、物资、水利、电力、通信、畜牧列为服
务经营性科室。
  1993年,机构改革,农场称“大西江企业总公司”,下设机关、公司、服务站、事业单位。
原机关为28个科室、147人。改革后的机关为两部、两办、两科,计41人(含场领导10人)。
  政工部:编制8人。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共青团、机关
总支等工作。下设电视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纪检部:编制5人。负责纪律、监察、检查、信访工作。
  办公室:编制4人。负责文秘、档案、党务政务和接待工作。
  企管办:编制5人。负责审计、政策研究、体制改革、科技、信息等职能工作。
  计财科:编制7人。负责计划、财务管理、资金办等工作。
  劳资科:编制2人。负责劳动工资、劳务市场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工会:编制4人(不算机关编制)。
  公司:由原机关的其余部门和场直部分单位组成12个公司。
  粮贸公司:原粮贸服务站改称公司。
  物资公司:原物资供应站改称公司。
  畜牧公司:原畜牧办改称公司。
  电力通讯公司i原电力科、通讯科合并成公司。
  运输公司:始建于1988年。
  建筑安装公司:原建筑公司改称。
  工业公司:原工业办改为公司。
  房产开发公司:基建科、房管办、环保科合并为公司。
  经贸公司:企业总公司下设机构,下辖双山、无棣两个办事处。
  种子公司:始建于1987年。
  生活服务公司:始建于1984年。
  林业公司:原林业科与林业站合并成立。
  农业服务站:编制4人,担负原生产科的管理职能,下辖气象站、科研站。
  农机服务站:编制4人,担负原农机科的管理职能,下辖农机修造厂、大机群(收获机队)。
  水利工程管理站:始建于1989年。
  1996年3月10日,按照政企分开,转变职能,建立集团公司新管理体制的要求,农场组建
了“大西江集团公司”,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集团)总公司。下设农业总公司(辖生产办、开
发办及16个生产队)、牧工贸公司(下设畜牧办、自营经济办、工业办、乡镇企业局)、林业公
司、粮贸公司、物资公司、水利公司、建筑公司、经贸公司。农场机关改建为四部一办:政工
部、执纪部、企管部、计财部、办公室,机关人员由42人减为26人。同时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
专司农场政务性和社会性管理职能。文教卫生、司法部门隶属于社区管理委员会。
  1998年3月20日,为全面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
制度,集团公司设本部,下设“四部一办”、二级公司和工会委员会。机关定编37人,其中场
领导8人,工作人员29人。
  四部一办为:
  企管部:编制6人,负责政研、科技、体改、劳资、安全、社会保险,企业内部管理、目
标的制定与考核,合同管理等职能。
  财务部:编制8人,负责计划、统计、财务、电算中心、资金办、项目办、国有资产管理、
机关核算等工作。
  政工部:编制4人,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共青团、老干部等工作。
  执纪部:编制4人,负责纪律检查、监察、审计、专项清理等工作。
  综合办公室:编制3人,负责文秘、档案、民政、信访、党务、政务和接待等项工作。
  二级公司:由农业总公司、工贸总公司、非国有经济总公司(原畜牧、自营经济、资源开
发公司组成)、粮贸经销公司组成集团公司子公司,由副场级领导担任经理。
  工会委员会,设置5人,负责工会、共青团(1999年移交宣传部)、妇联等工作。
  社区管理委员会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区事物,定编284人,由党委书记兼任主任,分三个
系统:
  司法系统:含公安、法庭、司法办、检查室、武装部、交警中队。
  社会服务系统:含教育、卫生、敬老院、电视台、街道、建设科等。
  行政管理系统:含民政、工商、土地、交通、环保等部门。
   机关各部门及部分公司负责人更迭表
   (1986—2000年)
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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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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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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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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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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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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