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第六节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农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制观念和推进依法治企
为目标,实现企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一五”、“二五”
普法计划的实施为基础,推进企业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深人开展了普法教育和依
法治企活动。1986年“二五”普法期间,开展了依法治场、依法治企(队)活动。农场及基层单
位制定了依法治理规划及目标,抓了清理小金库和公款乘坐私人小汽车、公款吃喝及干部下基
层吃、喝、拿、要等问题;抓了行头单位的法制建设及不正之风纠正问题。1996年开始结合“
三五”普法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以财务管理为重点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了审计监督,严肃查
处了各种违纪行为,结合农场实际制定了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相应规定、决定。1997年依法治场
活动纳入了目标管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在土地出租、“五荒”开发、
企业改组、产权租赁、工程招标、清理内外欠款中实现了依法办事、合同管理。同时,将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各部门齐抓共管,落实了责任和目标。深入开展严打斗争,
加强了政法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使社会治安状况得到好转。
改革的深入,结构的调整,经营方式及体制的转换,特别是下岗分流人员的增加,使经济
和社会中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对此,农场党委加强和改进了思想政治工作,运用经济、行
政和法律手段,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相继实施了再就业工程、扶贫和减负工程、救学助学
工程。同时,把非国有经济作为安置下岗分流人员发展经济、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和产业
来大力发展,并且在灾年农业欠收时,给土地承租户以合理补亏,实行保护价收购粮食政策,
及时兑现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承租户的种地款,较好地解决了职工群众生产和生活中存在
的问题。同时,健全了社会治安联防体系,完善了防范措施和责任制,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治安
环境,维系了安定团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