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章 农机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5年,顺应改革形势,农机科改为农机公司,对下服务。由于分机到户,生产队取消了
机务队长,机务管理工作由农机公司负责。
1988年,实行场长负责制,农机公司回归机关编制称农机科,生产队家庭农场受农场委托
配备了机务队长兼农机安全员、农情统计兼机务统计员,农机管理工作有所理顺。
1990年,农机科称农机公司,设农机科长1人,科员3人。下设农机监理所,设所长1人,
监理员2人,科所合一办公,负责全场农业机械化管理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同年,农场
收回了所有的农机设备,由生产队规模经营,统一配备了机务队长(兼农机安全员)和农情统计
(兼机务统计)。随着农机管理标准化活动的开展和农机管理制度的建立,农机管理工作步入正
规,年底完善了机具的档案、簿卡管理和驾驶员、机务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1993年随着农场机构的改革,农机公司改称农机服务站,编制4人,设农机科长兼农机监
理所长1人,外业科员兼外业监理员2人,内业科员兼监理员1人,下辖农机修造厂、“大机群”,
基层农机管理组织未变。
1996年,农机部门与生产部门合署办公,统称生产办,农机定编3人,设农机科长兼农机
监理所长1人;外业科员兼外业监理员1人,内业科员兼内业监理员1人,同时兼生产办综合统
计。农机科职能未变。年底,农场统一配备了生产队的机务统计,使农机内业管理工作走上了
规范化轨道。
1998年,农机科与生产科合称为农业总公司,下辖15个农业生产队及种子、物资、电力、
交通运输、林业、农机服务、水利等8个公司,进行实体化运作。农机科职能和基层农机管理
组织机构未变。
1999年,随着日本2亿美元的贷款及丸宏项目机械的引入,15个农业生产队划分为8个作业
区和8个附属队。作业区保留了机务统计,附属队取消了机务统计及机械,其它农机管理组织
机构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