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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业机械化发展

第二节 农业机械化发展


1990年,农场收回了1985年转让的全部农机具和一部分大、中、小轮式运输拖拉机。其中:
履带拖拉机98台,自走式联合收获机70台,各种农机具916台件,大、中、小农用运输拖拉
机26台。1986年到1990年农场投入791.5万元先后更新、引进、改造收获机、拖拉机88台,各
种农具200台。其中:引进“E514”5台,“1075”5台,淘汰了牵引式联合收获机。引进“东
方红一802”20台,“前进303”轮式拖拉机20台,改装“802”发动机的“东方红一75、54”38
台。购进“解放141”汽车13台,增强了农业机械化力量。
  1990年至1995年,改装“802”发动机的“东方红一75、54”拖拉机15台,基本上淘汰了
75、54马力发动机。引进“东方红一802”拖拉机4台,“迪尔一7800”轮式拖拉机4台,“佳迪
一1075”收获机13台,四平产“E514”收获机11台。淘汰了国产联合收获机,并配备了防陷链
轨、挠性割台、带式拾禾器,提高了收获机的抗灾、增收能力。引进55台大豆精点机,取消了
大田条播种植模式,引进“迪尔450”条播机12台,深松犁8台及悬挂5铧犁。全场农机设备总
数:履带式拖拉机92台,7800拖拉机4台,自走式脱谷收获机62台,各种农机具1325台件,晒
场机械99台。机械新度系数达0.6。
  1995年,贯彻总局“四到户”(土地到户、机车到户、核算到户、盈亏到户)精神,农场将
全部农机设备转让给个人,只保留了晒场机械和日本丸宏项目机械。执行总局提出的农机田间
作业“六统一”(即统一管理和指挥;统一停放管理;统一作业和收费标准;统一技术状态标
准;统一提取修理费;统一定期修理和农具长年检修)“七加强”(即加强机务队伍建设;加强
技术保养维护;加强作业标准化;加强三库一场建设;加强农机监理工作;加强农机技术档案
和统计资料管理;加强新技术推广和农机更新工作)管理法规,使全场农机管理纳入了法制轨
道。
  1999年,全场耕地24万多亩。农业机械发展到以纽荷兰M160、迪尔7800、东方红一1002拖
拉机、佳迪1075、四平E514收获机为主的大型机械作业体系。其中农田动力机械79台,自走联
合收获机54台,各种农机具2000余件,大中型轮式运输拖拉机30台,日产水利挖掘机1台,晒
场机械79台,种子、粮食处理中心一座,设备新度系数达0.8。大田中耕作业采用耘锄和植保
措施灭草,在以麦、豆为主的种植结构下,田间机械化程度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