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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机管理

第三节 农机管理


1986年,根据总局[1986]5号文件关于重点抓好《健全农机管理机构和系统、加强机务队
伍建设、改善机具技术状态和加强机务区建设》等四项基本建设决定,农场重新调整了农机管
理人员的编制。委托家庭农场配备了机务队长兼农机安全员、农情统计兼机务统计,恢复了各
项农机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国营农场机务规章、规程》、农机安全监理制度和农机管理
标准化十项内容,狠抓了田间标准化作业,加大了“三库一场”建设力度,使农机工作逐步走
向制度化、常规化管理轨道。主要工作:1、恢复了农机管理体系,使机务工作层层有人抓、
有人管;2、机务工人考核上岗,并恢复了档案管理;3、执行计划保养制度;4、“三库一场”
建设有了较大的恢复,油料库房全部修复,为砖瓦结构,围墙修复率达68.7%。油料实现二
级过滤,缓冲卸油,浮子取油的生产队达91.2%。农具场设置了永久停放场和临时停放场。永
久停放场达到了四周绿化、场面砂石化、围墙化的生产队占75%,保养问和修理间有81%的生
产队投入使用。各队还逐步设置了机车零件小库。
  1990年,农场收回转让的全部农机设备,继续开展农机管理标准化十项标准。建立了科室
各项规章制度,农机、农机监理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年底按照生产队农机管理标准化评定细
则验收,基本达标的生产队占75%。
  1991年,根据黑垦局发[1991]12号《深入开展农机管理标准化活动》通知精神、《国营农
场农机设备管理定级、升级考核评定细则(试行)》通知,认真贯彻执行了《垦区农机管理暂行
规定》,着重抓了田间标准化作
  业和机具技术维护、“三库一场”建设三个重点。并坚持了田问作业“六统一、七加强”
的管理法规,使全场农机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1993年,达九三分局标准生产队9个,标
兵生产队2个。至1995年,全场有机务工人800人,机务管理干部48人,修理工人98人。标准化
农具场16个,面积7.1万平方米;保养间16个,2262平方米;油库16个,946平方米;零件库16
个,1232平方米;拖拉机库棚10个。各队收获机、拖拉机都建起了小零件库。
  1995年,贯彻总局关于农机设备“四到户”的精神,农场将农机设备又转让给个人,并进
一步强化了农垦总局关于农机田间作业“六统一、七加强”的管理法规和农机执法工作力度,
使农机管理工作步人了法制轨道。1996年,认真贯彻农机管理标准化十项内容,贯彻《黑龙江
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
细则》。重点抓了田间作业质量标准、机具技术维护、“三库一场”建设、修理网点建设服务
及农机监理执法等工作,使农机管理标准化工作和农机管理秩序有了飞跃性的发展。
  到1998年,全场有机务工人392人,农机管理干部28人,修造厂1个,修理网点21个,修理
工人56人,其中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8人,技术员8人。农具场全部达到了砂石铺面,围墙、
围栏化,油库全部配备了油水快速过滤机,保养间全部维修,使用率达90%。科室内业也进
入了微机管理体系。在垦区农机管理标准化检查评定中,全场100%的生产队达标,农场1997、
1998连续两年被九三分局和总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单位。
  1999年始,农机管理工作在执行新的农机管理标准化内容,实行农机目标管理、农机监理
目标管理的前提下,实施农机成本逆控办法,以发展质量效益,节本增效,建设高标准的机械
规模队。
  为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现代化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促进农场经济的振兴和发展,根据国家、
省、总局等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农场的具体情况,农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农机
化标准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红、蓝、黄旗制度:结合春检一次验收合格的农具,作业收费按标准执行的挂红旗;
二次验收合格的农具,作业收费按标准的90%执行的挂蓝旗;三次验收合格的农具,作业收费
按标准的80%执行的挂黄旗;经三次验收不合格的农具,不许参加农田作业。此制度也就是“
优机、优具、优质、优人、优价”政策。
  二、标准化作业抵押金制度:为保障农业机械农田标准化作业,各生产队管理人员向农业
公司交标准作业抵押金1400元,做备罚金。作业质量经农业公司检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
在扣罚机组的同时,扣罚管理人员或带班领导,剩余部分年终如数返还,次年再交。
  三、建立基金制度:专款专用,促进农机具技术状态升级,包括大修理基金提存制度、技
改资金提存制度、机具折旧制度、机具报废与更新制度。
  四、“六统一、七加强”和《农田作业技术操作规程》及农场制定的计划统一安排、机具
统一调动、作业统一指挥、质量统一验收制度。
  五、派车加油翻牌保养制度,双班保养制度。
  六、农机成本逆控制度,规定了油耗指标,修理费指标和标准作业成本指标。
  七、全员培训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
  八、农机监理十项承诺制度。
  九、零配件及油料管理制度。
  十、领导跟班作业,靠前指挥制度及二年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农田作业,农机具延误农时处罚制度。
  十二、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制度。
  十三、机务队长百分考核制度:自营队考核指标必须达到95分,规模队必须97分,经考核
若低于考核基础5分以下者,撤销机务队长职务。
  十四、奖罚制度:1、对全队机车无亏损,机务人员年收入平均达超6000元者,奖励队长、
机务队长、机务统计000元;达超5000元者,奖励1000元;达超4000元者,奖励500元。2、
对机务人员收入低于4000元的罚队长、机务队长、机务统计500元。3、奖罚比例按年终分配系
数执行。4、机组人员如有偷卖油料、配件的,一经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并拘留15天。5、在
正常条件下,出现亏损车组,机务人员年收人平均低于3000元的,撤销队长、机务队长、机务
统计职务。1999年实行机务工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即每人3000元生活费。6、车组人员年
平均收入3000元以上者,发劳动保护:皮夹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