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政工作
第四节 林政工作
林政工作分为森林防火和执行森林法两方面内容。
一、森林防火
每年的春秋两季为防火重点期,省、县、分局都下发森林防火通知和布告,划分森防联防
区。西江农场是讷河市第五森防联防区。
农场设有森林防火指挥部,场领导亲自挂帅,每年防火戒严期间都要做到人员、设施、宣
传、制度四到位。全场配有专职护林防火员12名;森防指挥车一台,电台一部,风力灭火机五
台,摩托车两台,对讲机六部。并有成套的奖罚措施及工作制度。
森防戒严期间,严格执行“五不火”、“三不烧”、“三个第一”、“三就”制度。即:
外出进山不带火,小孩不玩火,风大不生火,扒灰不带火,野外不吸烟弄火;没有上级森防指
挥部批准不烧荒,三级风以上不烧荒,不准进山上坟烧纸;严惩第一个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
第一个肇事者,第一个小灾酿成大灾直接责任者;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有效地防
止了森林火灾。
为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农场划分为五个作战区。一队、二队、三队、四队、水库为第一战
区;五队、十三队、十四队、十六队为第二战区;七队、八队为第三战区;九队、十二队为第
四战区;十队、十一队、十五队为第五战区。每个战区由四名专职护林防火员承包管理,实行
责、权、利三统一。
二、制止乱砍滥伐、毁林开荒
1993年之前,滥砍盗伐及毁林开荒现象几乎没有,即或有人进山,仅是刀割些榛柴和苕条
做烧柴,或砍些柞、桦小杂木做锹、镐、镰刀木把。
1994年至1996年在“先农后林地”政策影响下,大面积五荒开发和毁林易田,不仅使农场
宜林山地锐减,场区内仅存的4万多亩保有天然次生林,也只剩下百亩边角条块。此期间农场
发展庭院(非国有)经济,大上畜牧,试办养猪一条街。为取材建畜舍,一些单位和养殖专业户
滥砍盗伐人工林和农田防护林,砍伐严重的是二队、九队、十一队、十二队。上述现象,致使
林木严遭毁坏,造成水土流失,也破坏了自然生态及本地区的小气候,给农场的生产和经济带
来了严重的危害。
1997年春,总局林业局来西江检查林政工作,对毁林问题做了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管
局绿化委员会也致函农场“绿化委”,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宣传《森林法》、《森林管理条例》,
扭转林政工作局面。农场绿化委员会下发了文件强化林政管理,将8月定为《森林法》宣传月,
通过法律宣传和反面典型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杜绝了乱砍滥伐及毁林开荒现象。
同时,开始了有计划的退耕还林,至2000年完成16635亩先农后林地退耕还林工作。
三、林产品加工
为满足生产和职工群众生活需要,杜绝乱砍滥伐林木现象的发生,1996年,农场在林业公
司建立了林产品加工基地,并取消了私人木材加工点。1999年又建立了苗草花卉培育基地,使
林产品发展逐步走向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