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晒场与粮食管理
第二节 晒场与粮食管理
农场有晒场15座,总面积146224平方米。其中:水泥台面晒场125506平方米,土晒场20718
平方米,1999年农场又投资240多万元建改晒场4万多平方米,基本能满足粮食承载及晾晒的
需要。
晒场机械:全场有清粮机30台、扬场机36台、装车机24台、输送机11台、扒谷机9台、螺
旋输送机33台。实现了粮食晾晒、清选、装车、进仓等机械化,大大提高了粮食处理能力。
仓储设施:全场有房式仓21栋,总面积6154平方米;立筒仓10座,储量4000吨(设置在种
子公司)。
晒场管理人员:全场有晒场主任15名、保化员15名、警卫15名,有劳务队15个。为提质增
收保证晒场粮食的处理及仓储工作,每年粮食进场前,农场或分局粮食部门都要组织晒场主任、
保化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发证,主任及保化员要持证上岗。
1998年,农场将各队晒场租赁给晒场主任和保化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
定期考核,检查评分,年终按得分发薪,平时每月预借300元生活费。
为完成国家任务,避免粮食流失,1996年以后,农场实行粮食管理“统一进场、统一处理、
统一交售、统一结算”制度,相应办法行文下发。在粮食处理上,新粮进场要求及时出风、及
时摊晒、及时清理、及时上交。做到处理快、分流快、上交快,不得有人为因素坏粮。并实行
奖罚制度,通过检查评比,奖励前三名处罚后三名,以促进粮管工作。由于农场晒场面积大、
条件好、机械力量强,加之承包责任到人,各队都能按要求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