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司法
第四节 司法
一、概况
1985年11月,全国第一次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开始,农场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和司法办公
室,人员由机关有关部门抽调,负责具体工作。
1986年司法办设专职工作人员,主抓普法工作。
1987年司法办与法庭合署为一,由法庭庭长兼司法办主任。
1994年成立司法科,设科长一人,兼民政工作。
1996年开始,司法工作由武装部兼任。
司法的中心工作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增强人民的法制观念,使其知法、
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二、“一五”普法
农场的第一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于1985年11月5日,以各单位党团支部书记、工会主
席参加的“普法辅导员培训班”形式开始。此次普法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全场公民、中小学生,
重点是机关干部。各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的法律是《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兵役法》、《继承法》、《森林法》、《婚姻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九法一例。
学习方法是:(1)系统地上课学习,学后测试。先办班培训辅导员,辅导员回单位讲课辅
导学习,农场组织普法报告员巡回讲课答疑。(2)利用广播、板报和电视(后期)宣传普及法律
常识。广播站举办专题讲座,司法办出刊《普法通讯》指导学习。学习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组织阶段性考试、检查和验收。学习成绩与干部、职工经济利益挂钩。
此次普法学习用了一年,全场30个基层单位、一个机关、一个街道办所属人员全部参加了
学习,普及人数12552人,其中干部657人,占6%;职工5205人,占42%;家属4265人,占34%;
学生2422人,占20%。学习中举办3期学习班,培训186人,举办一次知识竞赛,392人参加;
购发《干部法律知识读本》60册,《职工法律知识读本》294册;办广播讲座46次,出《普
法通讯》6期1080份。
此次普法教育党委组成了12人的领导小组,成立4人的司法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以党发(1985)27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大西江农场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规划》,作出6条有关保
证学习教育质量的具体规定,结合改革、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
结束时考试验收、发证。1988年上半年经管局一次验收合格,其中农场机关干部的普法学习考
评成绩平均为96分,居管局之首
三、“二五”普法
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于1991年11月开始,至1995年结束。教育对象是干部、工人、学生、
个体劳动者及其他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法机关干部和行政
执法人员、青少年。“二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学习《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选学《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结合业务工作有
针对性地学习专业法规。分三个阶段:1991年11月至1991年底为准备阶段,各单位成立普法领
导小组,制定具体学习计划,进行思想发动、培训骨干。1992年开始为组织实施阶段,用三年
时间按计划、分期完成普法任务。1995年为考核验收阶段。
1992年,“二五”普法教育全面铺开,以自学为主,培训骨干与集中上大课辅导相结合。
系统地学习了《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会法》、《环境保护法》、《计划生育
条例》、《消防法条例》、《省收费罚款集资条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条例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称“八法、三条例、两本书”。全场有辅导员112人,宣传员88
人,举办两期学习班培训骨干87人,年底全场干部分两批考试,9个考场696名干部参加验收
考试,合格率达98%。
1993年侧重学习“公民必读”法律和专业法规,学习《全民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条例》,抓“行头”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各级干部带头学习好专业法
规,做到有计划、有辅导、有笔记、有落实、学有成效。
1994年重点学习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关于民主与法制的论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的理论,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反腐败
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学习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项实施意见》和五项规定,同时学习了《农业法》、《公司法》。学用
结合,开展了以法治队(厂)活动,抓了清理小汽车和公款乘坐私人小汽车、公款吃喝及干部下
基层吃、喝、勒、要问题。抓了行头单位的法制建设及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了以法治企、以法
治场工作。
1995年,是“二五”普法考核验收年,也是“三五”普法启动年,在加强法制建设、依法
治企的同时,学习了《农业法》、《土地法》、《劳动法》、《国家赔偿法》及专业法规。组
织了庆“五一”法律知识竞赛,“5.15”助残日《残疾人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
5月份组织全场各单位普法学习考评验收。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查学习笔记、活动记录、
座谈、提问方法考核,统一出题印制试卷考核,全场30个基层单位全部通过验收。6月份农场
普法工作先后通过管局、总局验收,省抽查验收达标。
四、“三五"普法
为巩固和发展前十年普法教育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第三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
划于1996年11月开始至2000年结束。此次普法的总体目标是:在全体公民中继续深入开展宪法、
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推进农
场依法治理,为进入21世纪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教育对象同“二五”普法对象。“三五”普
法的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提高干部法学理论水平并指导
法制建设实践;二是继续开展宪法知识、与公民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及维护社会稳定有关
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公民权力义务观念和守法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
斗争;三是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增强人们运用法律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本
领;四是学用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三五”普法教育,利用多种形式按计划对各类人员实施教育和培训,重点对象以面授为
主,自学与辅导相结合进行系统教育和提高;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月、周、日活
动,形成了法制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发挥了普法讲师组、法制宣传员、宣讲员、辅导员在全
场及基层普法教育中的作用,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三五”普法于1996年启动,1997年实施,至1999年底结束。2000年6月24日,农垦总局
司法局、九三分局司法处验收组对农场“三五”普法工作全面考核验收合格。农场司法办被九
三分局司法处评为“三五”普法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