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妇女工作
第七节 妇女工作
农场妇女工作由工会设一名专职女干部主抓。1988年工会成立三部一办(宣传文体部、生
产生活部、女工部、办公室),其中女工部部长为副科级干部,并选任为场妇女委员会主任。
1990年工会撤销三部一办后,增设一名女副主席分管妇女工作。基层单位成立女工和家属委员
会,开展妇女工作,参与农场和社会的各项活动。
开展体育、文化活动,提高女职工的身体文化素质。上级和农场历届文艺汇演、田径运动
会、篮球、乒乓球赛等文体活动,都有为数众多的妇女参加,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89年1
月16日,在管局歌手大奖赛中,场幼教中心的王香平获通俗歌曲优秀演员奖。在参加1991年管
局第六届田径运动会上,场女队有四项打破局记录,9名队员获单项第一名。1992年5月23日,
场男女篮球队参加管局篮球赛,女队获全局第二名。
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激励妇女参加农场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在妇女中开展了“三八”
红旗手、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夫妻等竞赛活动,于每年的“三八”节进行表彰奖励。
在1991年的庆祝“三八”妇女节大会上,表彰奖励了“三八”红旗手53名,五好家庭48户,廉
洁之家39户,好媳妇44名,好妈妈42名。
开展优生优育知识教育。1991年,为搞好此项教育,农场开办了家长学校,各单位成立了
“家教”领导小组,每周二、四、六晚7时30分至8时收看场电视台家教电视讲座。各单位配一
至两名“家教”辅导员。举办一次优生优育知识竞赛,有8人获奖。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妇女的自身利益。《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后,于1992年10月,
农场和基层成立了“保障法”宣传领导小组,开展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中召开学习座谈会115
次,张贴宣传标语560条,广播宣传稿件35篇,出板报68期。
按照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工会女工部注重抓了女职工“五期”保护的落实。1992
年配合场医院、防疫站为全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普查,共普查1114人,查出妇科病患者760
人,使之得到了及时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