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建设
第二节 组织建设
一、整建团组织
1986年10月30日至1987年1月20日,随同农场党委整党活动,共青团开展了整建团工作。
全场33个团支部、一个中学团委(1986年4月组建)、683名团员、138名青年参加了整建工作。
整建中调整支部班子22个,96人,培训团支部书记33人,吸收新团员87名,超龄荣离65名。
利用“团的生活”开办“刊授团校”,对126名团干部进行“团的工作A、B、C”基础知识教育,
举办高中文化补习班,有72名团员青年参加文化补习。同时恢复了“三会一课”(支部会、支委
会、小组会、团课)制度,建立了非党积极分子考核档案和非团青年入团考核制度。在“两队一
家”建设中,有22个团支部成(建)立了青年体育队、青年文艺队和青年之家(活动阵地)。组织
整建后,开展了“创标准化团支部”活动。
1991年10月至1992年3月,在农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中,共青团31个支部、1个中学团
委参加,735名团员接受教育,同时进行了整建团工作。31个团支部,整顿前标准化团支部建
设优秀的4个,合格的15个,基本合格的6个,不合格的6个。整顿后优秀的4个,合格的22个,
基本合格的3个。参加整建的团员563名,整顿前一类的110名,二类的360名,三类的57名,四
类的36名。整顿后一类的350名,二类的203名,三类的6名,四类的4名。调整团支部书记1人,
提用7人,能力差调整4人;处理团员6人,其中开除1人,劝退3人,限期改正2人。在标准化
团支部建设中,林场团支部被总局团委授予“红旗团支部”称号,张珣、门秀林、刘安江被场
团委评为优秀团干部。
1995年,农场9个工业企业转为私有制,有300多名青年从事个体私营业。为使团的工作不
落死角,经党委批准,场团委在个体经营者中建立一个团支部,在牧工贸公司(下辖9个转制企
业)建立1个团总支、8个团支部。
二、团证管理制度
贯彻共青团中央十二大《关于实行团员证制度的决议》精神,1989年,团委对全场团员进
行了认真的调查、评改、登记、填证、发证、注册和建、存档工作,为1600名团员颁发了团员
证,为10名“双优”团员补发了续证手续,使团证使用率达到100%。同时建立了学团章、唱
团歌、戴团徽、持团证制度,增强了团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三、民主评议团员
1990年底至1991年初,贯彻团中央十二届二中全会《关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素
质的活动》精神,结合第二次团员注册和年终总结评比工作开展了民主评议团员活动。经过摸
底调查,民主评议两个阶段,全场748名团员中优秀的180名,合格的480名。对基本合格的71
名、不合格的11名团员逐个谈话,制定帮教措施,实行暂缓三个月注册处理。
四、目标管理
团委根据共青团工作,将任务量化、指标化、责任化,年初确定出标准、考核办法,形成
团委、团支部自上而下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同时开展达标竞赛。至1992年,在目标管理
达标竞赛中,先后有5个团支部被总局授予先进团支部,10个团支部被管局授予先进团支部,50
个团支部被农场团委授予先进团支部和新长征突击队称号。在第五届团代会期间的组织建设
中,有912名青年加入共青团,39名团员经团组织推荐入党,光荣离团626人,有360名团员被
团委评为社会主义建设青年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