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第二节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发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号召,全国掀起了文明建设
高潮。根据管局党委的部署,各农场开展了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和“三优一学”
为中心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随着文明建设活动的不断发展深入,内容也不断创新、扩
充,至1985年,全局普遍开展了文明场队、文明单位建设活动。活动内容从搞好环境卫生、订
立场规、队规、民约逐步发展到以“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为重点内
容、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为核心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
1986年,农场党委根据管局党委“加强文明场队建设”的意见,成立了“五、四、三”
(五讲四美三热爱)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等文明建设领导组织,制定了以“全面开展思想建设、
道德风尚建设、民主法制建设、文化教育事业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和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
文明场队、文明职工家庭农场和“五好家庭”活动规划。基层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制定
了相应规划。同时,参加了全省百县镇文明建设竞赛,制定了评选文明单位的标准和条件,百
分考核、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至此,一个群众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讲文明话、办文明
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单位”和“思想净化、管理强化、秩序良化、环境美化”为口号,以实
现党风、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根本好转为首要任务,以思想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为重要内容,
以培养“四有”新人为根本目的,以促进经济发展为重要标志,全面规划,党、政、工、青通
力协作、齐抓共管,以一年办成一件或几件实事为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开展起来。
至1990年,组织开展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础知识、基本路线、四项基本原则、职业
道德等各种思想道德教育、文体活动350余次,受教育职工达11万人次。5年中为发展教育、科
学、文化事业,农场投人538.6万元。其中用于师资素质工程投资11万元,培训教师106人次;
用于幼儿早期教育投资51万元,建立了1282平方米的规范化幼儿园大楼;用于职工教育投资33.
17万元,培养各类专业人才534名;用于职工文化投资25万元,建立了电视卫星接收差转台。
全场26个基层单位(党支部)建立了职工之家、青年之家、民兵之家、文化室、会议室、荣誉室、
图书室、篮球场、排球场。全场图书室藏书21500册,订报刊2106份。每年举办一次篮球赛、
门球赛,两年举办一次综合运动会,中小学幼儿园一年举办一届运动会。每年举办一次文艺
汇演、演讲、智力竞赛,开展花卉、书法、绘画展等活动。同时,还邀请部队或地方文艺团体
来场演出。
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上,农场建立了“民主管理网络和工作目标”体系,党政工青齐抓共管,
良化社会治安小气候。1986年成立了司法办,配2名专职司法干部,长期开展法制教育,并开
展了遵纪守法光荣户评选活动。
在环境建设上,从治理脏、乱、差人手,坚持依靠群众办实事原则,制定了农场《环境管
理法规》。在5月9日至15日爱场卫生周和4月29日植树节,发动群众共建共享、美化生活区。
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办一件至几件实事,向绿化、净化、美化、香化发展。修路、铺沙石、建
花坛、设小景观、种花栽树、家庭养盆花、建公厕、修自来水等等。5年中,仅场直居民区环
境建设投资11万余元,修路20余条,铺沙石12000立方米,砌石头排水沟三条1500延长米,下
涵管185节,建垃圾池130个,建公厕17个,栽绿化树5000棵。成立了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建立了环保网络和管理制度。1988年场直被省“爱卫会”授予文明街,1989年被总局授予文明
场部称号。
在公益事业建设上,累计投资225.9万元,先后建立了敬老院、电视台、幼儿园、医院门
诊楼、集中取暖锅炉房、电话载波通信系统、自来水,修筑“双西”标准公路31公里、场队公
路59公里,既改变了农场面貌,又改善了职工生活环境。
5年中,全场文明单位和五好家庭达标60%以上,其中有13个单位进入管局级文明行列,3
个单位被评为管局文明单位标兵。
1990年,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暂行规定》,巩固和发展文明单位建设成果,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建设水平,农场党委下发了
《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的通知》,在全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千分达标升级竞赛”
活动,由场“文明办”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当年九队、十一队、运输公司、
医院又分别晋升为分局级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
1991年,推广十一队经验,在全场开展了“文明春风暖万家”活动。1995年按照管局精神
文明建设“长城规划”第二阶段文明单位建设目标要求,开展了以提高两个素质(业务、思想
道德)为重点、以环境建设为突破口、以满足人民需要为目标的文明之星大赛活动。1997年,
农场党委制定了以实施“理论素质、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满意、环境建设、细胞工程、典型引
路”六项工程为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方案,把文明单位建设引向深入发展阶段。
文明单位分为场级、分局级、总局级、省级四个级别,每年评选一次,四年一验收,其中
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和经济建设是硬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就不能评选或摘掉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998年,全场28个单位达场级文明单位标准,其中一队、六队、十一队、十三队、十六队、运
输公司、砖厂、水泥构件厂、招待所进入分局级文明单位行列;四队、五队、八队、公安分局、
幼儿园、种子公司、物资公司、供电局、林业公司、水利公司、生活公司、医院、中学、小学、
电视台被评为分局文明单位标兵;二队、九队、大西江农场进入总局级文明单位行列;十队被
评为总局文明单位标兵。至2000年,全场有24个单位进入分局以上文明单位,其中分局级文明
单位4个,文明单位标兵17个;总局级文明单位2个,文明单位标兵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