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救灾救济
第四节 救灾救济
一、救灾
1998年汛期,我国长江、嫩江、松花江发生了特大洪水。洪水给灾区人民,也给垦区造成
了巨大的损失:垦区有7个分局,56个农牧场,484个生产单位,24.09万人遭受洪涝灾害,直
接经济损失24.84亿元。大西江农场虽未受到洪水的侵袭,但旱涝灾害使农业减产,亏损1000
多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全场人民向灾区捐款481226.5元,捐衣物2739件。体现了“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的精神。在捐款活动中涌现出很多动人事迹:七队退休老工人吴配修在广播中听
到向灾区捐款的消息,拿出100元钱交给队领导,并遗憾地说:“要是赶上开工资,我还能多
捐点。”十二队退休职工夏振东听到消息,马上捐出当月所剩100元生活费和一套八成新的呢
子套装。四队会计董玉梅,把自家孩子的衣服捐出20多件。67岁的退休干部李泽,亲自送来衣
物和钱。他的外孙女唐浩和四岁的孙女李晶岩也把自己的零花钱捐出来,有人问李晶岩给谁捐
钱,小晶岩闪动一双大眼睛,奶声奶气地说:“听爷爷说,有好多小朋友的家让大水淹了,今
天是我的生日,我把买好吃的钱送给受灾的小朋友。”年仅3岁的王帅,在78岁高龄的曾祖父
王光斗的陪同下,捐了5元零用钱,祖孙俩共捐款105元。皮革厂病退职工张健家庭生活拮据,
听到灾区受灾情况,眼含泪水带着真情,捐出了20元钱。残疾人高淑玲丈夫患肺癌,家庭非常
贫困,为生计在市场摆小摊,为了资助灾区人民,她一下子从摊床上拿出11双鞋送到民政局,
并说:“我有困难时农场待我不薄,现在农场号召为灾区捐衣物,我也想帮帮那些更困难的人。”
洪水无情,人有情。洪水虽然冲毁了人们的家园,冲去了人们的财产,却加深了人与人之
间的感情,升华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二、救济
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工作由工会负责,民政局配合。鳏寡孤独等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由
民政局负责。每年,民政局都要对全场鳏寡老人、孤儿、五保户进行走访,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保证其正常生活。春节前,为困难户送去米、面、油、肉、衣物等,以示慰问和救济。1994
年、1996年民政局倡导社会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全场共捐款30328元,衣物1733件(套),及
时送到生活困难的职工群众手中。1994年至1998年共发放救济款45600元,为9户遭火灾失去房
屋的居民救济41141.2元,体现了党对群众的关怀。
三、有奖募捐
有奖募捐是垦区办好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经济来源,也是发动群众,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的
一种有效形式。
1994年,民政局组织开展了“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卖彩券2万元。1998年,由“残
亲”组织5名残疾人卖福利彩券2万元。1999年1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的要
求,开展了“九八抗洪”赈灾福利彩券发行销售活动,仅三天就完成了13000元彩券发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