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旭光农场
第二节 旭光农场
旭光农场初建为嫩江县保安生产大队生产部,1950年由县农业科接管,改名为嫩江县农场。
1954年由国家接管,给予投资,更名为国营嫩江农场,隶属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于
1955年成立)。
1958年改为嫩江分场,由国营农场九三地区办事处接管,隶属九三荣军农场,独立核算。
1962年3月23日,随着九三荣军总场的撤销,下属各分场的独立,嫩江分场正式独立,并
改名为旭光农场,做为独立核算单位直接领导场务事务,隶属黑龙江省农业厅九三地区国营农
场管理局,9月18日又隶属省农垦厅九三农垦局。
1968年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旭光农场按顺序组建为兵团第五十二团,隶属兵团五师,
农场体制变为兵团体制。
1975年,与兵团第四十五团合并,统称为兵团第四十五团,仍隶属兵团五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