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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九三荣军农场的成立

第十二章 九三荣军农场时期(1953年一1958年)

第一节 九三荣军农场的成立


九三荣军农场是由原九三农场与荣军农场合并而成的。
  1949年,原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机械农场管理处在黑龙江省嫩江县三区,分别于3月建
立了鹤山农场和8月建立了八一五农场。而原荣军农场也是l949年l0月在嫩江县三区建立的(伊
拉哈荣军农场),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部直接管辖。这样,就在嫩江县的三区同时建立了三个
农场,即:鹤山农场,八一五农场和荣军农场。
  1952年初,东北人民政府为了集中力量,加强统一领导,减少损失浪费,逐步达到经营有
利,将鹤山农场和八一五农场合并为鹤山八一五农场。
  1952年3月,在“三反”斗争取得胜利的基础上,东政解放三团向俊选团长,奉东北人民
政府指令,从孟家岗农场带领三百人,来充实鹤山八一五农场的建设。同时将鹤山八一五农场
更名为九三农场。至此,全场面目为之一新。
  1952年8月,东北人民政府撤销,将九三农场移交给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直接管辖,
由此,九三,荣军两场统归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管辖了。同时,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关
于加强国营农场工作的决定”的指示精神,认真地检查了国营农场的工作,一方面肯定了几年
来的成绩,一方面着重批判了错误的经营思想,特别是批判了供给制思想(注:九三、荣军两
场建场初期均实行供给制),总结了几年来经营无利的教训.同时提出了“整顿,巩固,提高”
的方针。决定将不适于机械化作业和经营不合理的场,该合并的合并,该交出的交出,并且从
建立合理的生产组织入手,明确的划分作业区,建立固定的专责生产队。于是,九三、荣军两
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于l953年春正式合并,定名为九三荣军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