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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两团(场)合并

第五节 两团(场)合并


1974年11月份,四十五团和五十二团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将两团合并为四十五团,取消原五
十二团。整个五十二团的人力、机械、耕地等全部划归四十五团。合并之后,全团有生产队二十
三个,其中农业队二十个,职工人数7,034人,耕地265,09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