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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第十五章 国营农场总局时期(1976年一l985年)

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1975年10月30日,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征得沈阳军区同意,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
了《关于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随着社会主
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在进一步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和加速建设商品粮基地这一新的形势
下,如继续采取由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垂直领导的组织形式,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要
求”。因此建议“撤销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和各师的领导机构,与省国营农场管理局
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和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
  1975年12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报告》做了批复,同意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
革委关二产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意见。
  1976年2月25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经过筹备正式成立,同时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
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宣布撤销。
  至此,鹤山农场结束了兵团的建制,恢复了农场体制,由原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五
团改称黑龙江省鹤山农场,隶属九三国营农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