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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业发展概况

第二节 林业发展概况


鹤山农场地处大兴安岭南麓的丘陵漫岗地带,荒丘野地颇多,土质较好,很适宜多种树木
生长,有利发展林业生产。本地虽然属于半山区,野生林较多,但没有自然森林。其野生林木,
大多都是灌木丛和矮小、杂乱的榨、桦、杨等树,不成材,无所大用。至此所经营的林业,主要
是人212植树造林,美化环境,为生产、生活建设服务。
  本场人工造林从1953年开始,以营造农田防护林为主。当时造林树种主要是杨树和落叶松,
还有部分水曲柳。造林规格:树距为1×1米,多数农防林都是10行。农防林的营造都是由各
生产队自己完成,当时在全场造林保存率比较高的是第三生产队和第六生产队。随着农业生产的
飞速发展,农田防护林的效益越来越被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所重视,因而全场的农田防护林的营
造速度得到加快,到1963年,全场除第七生产队和第八生产队外,其它生产队基本形成了大网格。
  建场三十多年来,林业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在各级领导和各级业务部门的重视、支持下,
在全场广大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由于各个时期的情况不同,各
级领导重视的程度也不一样,使有的个别生产队,只造林,不管林,出现“春造一大片,秋季
看不见”的状况,加上人、畜、机的损坏及火烧,造成幼林的大面积毁坏不能成林。如本场从
1954年开始营造农田防护林,到1963年共造林3,045.83亩,其中就有l,190.55亩幼林因上述
原 因遭到破坏不能成林,占造林总面积的30%之多。由此可见,如果只造林,而不管林,那
只能是劳民伤财,不如不造。所以加强林木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纵观本场的林业发展过程的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3年至l963年,这个阶段,我场的林业发展很快。十年的时间共造林3,045.83
亩,其中到1963年已成林的有1,805,6亩,总成林达60%,所造林种有农田防护林1,325.61
亩, 用材林258.31亩,薪炭林900亩。特别是1958年以前的几年,即不但造林速度快,而且对人
工林、天然次生林保护管理的也比较好,是全九三农垦局存林率最高的一个场。取得好成绩的
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建立和严格执行了造林、护林等规章制度,奖罚分明,保证了幼林的成活。
  第二阶段:1964年至l974年,这十年的时间我场的林业生产没有多大的发展。由于受“文
革”的影响,使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降低,林业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对林木的滥
砍乱伐现象严重,全场不小的林带被砍的乱七八槽,无人过问。林木所受的破坏和损失很大。
  第三阶段:1975年至l984年,这十年的时间,我场的林业生产又有了新的发展,植树造林
和林木保护工作又重新得到加强。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每年春秋两季
都要进行全场性的植树造林劳动,加快了绿化的速度。到现在全场各生产队的农田基本实现了
林网化,居民住宅和场区都穿上了绿色的裙子,彻底消灭了“光腚队”。强大的农田防护林体
系为夺得农业丰产、丰收起了良好的保护作用。
  从1953年到l984年,三十二年的时间,鹤山农场累计造林29,669亩,其中已成材的农田
防护林12,357亩(550公里)发挥了档风固沙,控制风蚀水土的作用。其它人工林和天然林作为
用材林也以为农场的建设和职工群众的生活所需,发挥着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