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场和苗圃 鹤山农场从1958年开始组建林业队。建队时只有工人3名,临时工8名,没有配备干部。
总耕地面积405亩,其中苗圃面积7.5 亩,果园面积45亩,其余是菜地和农业用地。1960年王
太和任林业队队长。当年盖了一个80平米的草房,做为男女宿舍和办公室。又新栽果树l50亩,
林业队以育苗,种菜、管理果树为主。
1962年耕地面积又增加了45亩,同时又新栽果树75亩。林业队将菜园分出,主要经营果树
和苗圃,并进行造林。当年工人已增加到18名,临时工增加到ll5名,干部除队长外,又增设
了技术员兼统计一人。
1963年,根据上级的规定,场成立了专门的林业队伍一一造林队,是在原苗圃的基础上建
立起来的,即将林业、园艺结合在一起。造林队专门完成场大面积的造林任务。当年春季共造
林683.6 亩,其中护田林452.1亩,用材林231.15亩.场采取了由林业队负责全场造林技术指导,
造林任务包给生产队的办法,进行植树造林。l963年以前场规定农田防护林带的林权归各生
产队所有,新造林权在三年内归林业队所有,到1966年全部移交生产队所有。
林业队苗圃的育苗资全l959年以前由场基本建设投资做为育林费,l959年以后没有投资,
资全由生产费用中提取。苗圃主要种杨树、柳树、榆树苗、供给各生产队造林用。1959年播水
曲柳22.5 亩,产苗量45万株,1960年育丁香3.7亩,产苗量为65万株,1965 年育椴树l5,000
株。从1954年到l962年共生产各种树苗500余万株,其中200余万株已栽植成农田防护林,水土
保持林、用材林和薪炭林等。基本满足了场内植树造林用苗的需要,使树苗不用外购,为场和
国家节省了大量的资氢气球金。
1968年刘仁泽任林业队队长,李贵任党支部书记。林业队的人员增多,规模扩大,技术力
量增强,技术水平提高,在育苗、造林、发展果业等方面为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l982年经九
三管局批准,在鹤山农场原林业队的基础上正式建立鹤山农场林场(队级),场址设在原兵团时
期的十一连。由王世杰任场长兼支部书记,并设了副场长、技术员、会计、统计等管理,技术
人员,加强了我场的林业生产建设。林场建立时共有林地面积l.2万亩,已成林的有2500亩,
剩余的都是荒山荒地。另外还有300亩耕地,200亩苗田。按照九三局的指示精神,林场的工作
任务是: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搞好苗木培育工作,保证全场造林苗木自给有余。搞好经
营范围内造林,人工林抚育管理和护林工作。设专职育苗、造林、护林人员,明确责任,加强
管理,打好防火线,与邻近生产队搞好互防互救工作,划好责任区。
苗圃从建园开始到1979年都是以育阔叶树为主(原旭光农场苗圃育过落叶松和樟子松)。1980
年林业队育10亩落叶松没有成功,1981年又育落叶松l5亩,产苗l35万株,获得成功。l982年
播种针叶树20亩,其中:落叶松l3亩,樟子松6亩。鱼鳞松1亩,总产苗量252万株。另外杨树
插条30亩,产苗30万株。到l983年春季造林时,全场的针叶树造林所用苗木达到自给有余,彻
底甩掉了以往买针叶树苗造林的帽子。1983年林场苗圃育针叶松15亩,其中:落叶松5亩、樟
子松5亩,鱼鳞松5亩,育丁香l亩,育杨树插条42亩,总产苗量为250万株。1984年林场苗圃育
针叶树13亩,其中:落叶松l2亩、鱼鳞松l亩,育阔叶树2亩(其中:桃红l亩,山丁子1亩),总
产苗量为230万株。
附:
鹤山农场历年育苗面积累计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