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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第十九章 畜牧

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建场初期场没设畜牧机构,也没有配备畜牧管理、技术人员。那时的畜牧业在农场还没有
形成一个单独的经营行业。所以没有必要设专职的畜牧机构和人员。从l955年分场时期开始,
农场的畜群数量增多,结构也由单一的马、牛变为有猪、羊、鸡等,畜牧业有所发展。至此,
根据畜牧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在场生产室正式配备畜牧技术员或兽医技术员1—2人,主要是负
责全场畜禽饲养、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对牲畜的防疫和治病。1963年农场开始实行场长领导
下的技师负责制,畜牧工作即实行场长领导下的畜牧技师( 技术员)负责制,业务范围统抓全
场的畜禽饲养、管理工作,人员仍设在生产室。1969年组建兵团后,原生产室改为生产股,在
生产股内配备一名畜牧参谋,专管全团(场)的畜牧工作。l975年两团(场)合并后,生产股又增
设一名畜牧参谋,共2人。l976年恢复农场体制后,将生产股改为生产科,l979年在生产科配
备一名副科长(骆殿臣)专管畜牧工作,另外还配备2名技术人员。l982年根据畜牧业不断发展
的需要,畜牧工作从生产科的业务范围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了畜牧科,从而结束了畜牧工作
三十三年的附属地位。从上而下的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畜牧业领导,管理体系,场设畜牧科,队
设一名专职的畜牧副队长。l985年农场机构改革,又把畜牧科合并到生产科。
  从1960年开始,场有一名副场长分工主管畜牧工作,生产队配备一名主管畜牧工作的副队
长或副书记,一直到1984年末取消。
  兽医工作,生产科下设兽医院,行政、业务都归生产科领导(1982年设立畜牧科后,归畜
牧科领导)。生产队设有兽医所,行政、业务都归生产队领导,一直到1984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