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业领导体制的演变
第二节 商业领导体制的演变
1954年鹤山农场建立一个商店,当时是代销店的性质,人员极少,业务量也较少。商店建
成后,实行双重领导,业务由九三荣军总场供销总社主管。行政归农场领导。1959年农场下放
到县领导后,商业系统也随之归属地方,1960年鹤山商店业务工作开始归嫩江县商业局领导,
行政、人事还由农场主管。1961年,商店的人、财、物权和业务工作都归属到嫩江县联社,农
场只管行政和职工生活。1968年兵团组建后将商业的领导权收回,团成立商业股,领导商店和
全团的商业工作,但商店业务又归属五师后勤部商业科主管,团商业股仍只管行政事物。1976
年兵团撤销,农场体制恢复,农场成立商业科,领导商店和全场的商业工作,商店业务又归九
三局成立的商业处主管,一直到今,农场只负责商店的党政和人事领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