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发展概述
第三节 商业发展概述
本场的商业行业主要是以商业企业的形式,经营商品购销零售,保障和满足农场各项生产
和职工群众生活的需要。商业企业,1954年开始才有雏形,至今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变化,已具
有相当的规模。现在已有场办、国家经营的全民性质的商业网点两个,集体商店一个,个体商
业和商品代销点遍布全场,每年全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几百万元,单两个国营商业企业的商
品零售总额就达百万元。
一、国营商业
本场现有国营商店两个,称为一商店和二商店,分别位于场部和南片人口集中区。设在场
部的一商店是1954年由鹤山农场经办的,迄今已有三十一年的历史,发展较快,商业规模、商
品流通、零售量较大,是本场最大的商业企业。二商店设在南片原旭光农场场部,原是旭光农
场经营的国营商店,1975年两场合并后,该商店也随之归属鹤山农场,并改名为鹤山农场第二
商店,其规模仅次于第一商店。
鹤山一商店:
1954年,农场规模扩大一人口增多,除场部外,还设有四个生产队。根据职工群众日常生
活的需要和为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二作业区(鹤山前身)决定在场部建立一个商店,经
销百货、副食等日常用品,起到了方便群众生活,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商店初建,规模甚小,
由于条件有限,店房和营业设施非常简陋。店址当时设在现办公楼东南20米处,店房是用板条
泥混合盖起来的草房子,营业面积15平方米,一个柜台和几个货架都是用破木板钉起来,再
用纸糊好,然后摆置商品、货物,进行销售。虽然条件极差,但小店经营的货物品种却较齐全,
有日用百货、布匹、服装、鞋帽。糖烟酒、酱油、盐等多种,数量虽不大,却很兴隆。商店建
成后,除经营商品货物外,当时还负责供应场部40多家住户的食油(豆油)和给四个生产队送货,
工作比较繁重,而店员只有’一人,名叫蒋得万。购进货,卖货和下生产队金由他一人负责,
工作很劳累。蒋得万晚间还住在商店,随买随卖.极大地方便了顾客。到生产队卖货,2—3天
一次,逐队轮流,下队卖货全是徒步跋涉背货。比较艰苦。商店进货从九三荣军总场供销总社
进货,运输工具是马车。虽然进货、送货、卖货都是一人,无法保证正常的售货时间,但每天
的销售额都在三、四百元之间,买卖比较兴旺,很受顾客的欢迎。商店业务财务受九三荣军总
场总社领导,财务对上实行报帐和实报实销制,总社立帐,售货员自己立帐,售货所得现金每
星期都要汇总一次上交总社,商店不准留用货款。同时商品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财物、
帐货相符,无差错。
1957年,商店又增加一名女营业员负责守店售货,蒋得万负责购货、下队送货两项工作。
随着农场规模扩大,商店虽然增到两人,但还不能满足顾客的需要,营业时间除白天外,早晚
的时间及有时夜间也售货,已是四个孩子的母亲的女营业员蒋艳芳和蒋得万随叫随到,及时开
店售货或送货上门,热情地为农业生产第一线的职工服务,工作热情很高。以后商店开始逐步
走向正轨,又增加一间5平方米的库房,存放货物。进货、售货建立一本帐,及时下帐,准确
无误。包装物卖钱,也设一本帐,随卖随记,货物帐目相符。售货员认真负责,自己买东西也
得到柜台外边买,不准在柜台内随便付款取货。随着人口的增加,购买力增强,商店的日销售
额也增到千元以上。九三总社每年给商店做出销售计划,如完成计划,货款不出错,售货人员
除工资外,还发给奖金。在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商店人员除白天售货外,早晚还要参加
生产劳动。
1959年,商店规模扩大,营业室搬迁到一间面积有40平方米的草房内(现待业队的酱油房),
同时又增加两名售货员,并设会计一人,商店主任一人,货款也由交九三总社,改交农场财务
核算组,商店经营正规。1960年,商店业务由九三总社主管改为归嫩江县商业局主管,按地方
商业经营,党政事务及职工生活还由农场负责。当年“日照社”并入农场,该社原有一个商店,
一人负责,经营的商品有生产资料、糕点、糖果、烟酒、布匹、服装、鞋帽、大小日用百货等,
及负责供应住户豆油。该店设为农场商店的分店,平均日销额在二百到三百元之间,1962年撤
销并入场商店。1964年商店人员增加到8名,营业室又搬入砖瓦结构的新房(现商店的调料
仓库),营业面积达80平方米。
1965年,商店人员又增加4名,共计12名。开始设有主任办公室和单身职工宿舍,工作条
件有所改善。但还没有仓库,货物在外面就地堆放,损失浪费很大。当时在没有资金盖仓库的
情况下,商店领导号召金店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利用业余和休息时间,自己上山砍树,
打苫房草,脱大坯盖起了一栋面积达100平方米的仓库,解决了货物露天堆放的问题。“社教”
运动对商店的建设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1965年场对商店进行了调整,配备了得力的领导班子,
使商店的面貌一新,经营成果也逐渐提高。因商店管理、经营的好,全店人员团结奋斗,成绩
突出,被评为五好企业,成为嫩江县商业系统的红旗单位,店领导出席了上级财贸部门召开的
财贸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为方便和满足生产队的职工群众的生活需求,支援生产建设,商店配置了一台牛车,下队
送货。后来商店又组织起人力挑货送货组,轮流下到各生产队送货(这时生产队已发展到10个)。
并且柜台设有货物记录本,记录群众所需的货物,按需要进货送货。当时农场不能发电照明,
商店就组织人员晚上挨门逐户的卖腊烛及日用品,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人民服务。
店领导对售货人员学习业务,掌握商品知识抓得很紧,要求技术熟练,掌握和了解顾客心里,
服务态度要热情,主动、耐心、周到,唱收唱付,遵守柜台纪律。商店虽不大,办得很红火,
经营有利,买卖兴旺。
1966年,商店成立党支部,有四名党员,设书记一人,党团组织生活随场机关一起进行。
这时起商店开始实行独立核算,并负责全场的购销任务。当年在场的帮助下,又建起了一栋75
平方米的大坯房,作宿舍和会议室,一栋前墙是砖(多数还是坯)的300平方米的营业室。营业
面积扩大,货物商品种类增多,人员增加到17名,设8个售货部组。后来又在营业室后面接盖
了一栋150平方米的坯房仓库加小卖店,并成立了职工食堂(不到一年撤销)。为解决群众吃肉
问题,成立了杀猪房,还兼做酱肉,供应全场。为扩大营业范围,增加商业网点,更加方便群
众和支援生产建设,场又在笫六生产队(原日照社)重新建立了“东方红”分店,1967年11月7
日正式建成营业,店员两人。随之又相继在边远生产队建起了小卖店,由场中心商店供货,生
产队自选代销员。
1968年10月商店成立革委会,改商店主任为革委会主任,由场实行一元化领导,业务仍归
嫩江县联社主管。
1969年农场改建兵团后,四十五团决定成立服务连,连长、指导员分别由原商店革委会主
任和党支部书记担任。服务连下设三个排,商店是一排(称为四十五团服务社),业务归五师后
勤部商业科主管,二排包括被服厂、理发、照相馆,三排包括面包房、粮店、食堂、杀猪房。
1970年,商店人员增加到27名,团拨款修建了新的砖瓦结构的营业室,营业面积达到500
平方米。1971年商店人员增加到36名,商店自筹资金制做了新的货架,柜台等用具,并在营业
室的东头间壁出一间房子作照相馆,购置了照像器材,培训了照像人员。1972 年新的营业室
正式营业,人员增到40名,经营规模扩大,货物种类增多,分为家俱、五金、大百、小百、鞋
帽、布匹、服装、针织、化装、文化、糕点、糖茶、烟酒、调料等部组。1973年六队“东方红”
分店撤销,人员物资都归回场商店。同时在场部又成立了小卖店,主要销售副食品。1974年又
修建了办公室,面积260平方米,设有主任室、财务室等,商店自己购买了一台小型车,供拉货
使用。虽然商店经营规模扩大,但人员却减少到30名。
1976年兵团改为农场,九三农场管理局成立商业处,农场商店业务归商业处主管,正式成
为队级商业企业,设主任和书记等领导和管理人员,实行农场系统的商业体制,商店进货全由
九三商业处商品批发站批发,并由商业处下达财务计划,经营指标。
1979年商店职工又增加到40名,新建了80平方米的砖瓦结构的副食营业室,1980年正式营
业。当年商店全部安装了暖气,改善了售货人员的工作条件,并购置了一台汽车。商店职工又
增加到42名,营业面积扩大,货物种类增添了家用电气、电子玩具、药品等,商品销售额大幅
度地提高,商店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
1982年商店职工达46名,除主任、副主任、书记外,还设有会计、统计、出纳、采购员和
后勤人员,营业室实行部组承包,制订了销售计划,实行工资加奖金的分配办法,调动了商店
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农场商业的发展。1983年商店又在场部东部盖起一间30平方米的小卖店,
主要经销副食品,为东部居民提供了方便。鹤山农场第一商店,建店三十一年来,随着农场规
模的不断扩大,农业及各业的大力发展,人口的增多,购买力的增强,已成为本场商品贸易中
心。现在每天的销售额已达四、五千元,经营有利。同时,商业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
的提高,店容店貌换然一新。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商店实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
建立了岗位责任。通过多种渠道、组织丰富多彩的商品,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要,促进商品流
通,扩大销售业务,提高了经济效益,1978年至1982年商品销售总额合计为531.7万元,其中供
应商品销售总额合计为42555元,农副产品销售总额合计为79.7万元,经营利润总额合计为6.9
万元。
2、集体、个体商业
本场的集体、个体商业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出现和发展起来的。最近
两年发展速度较快,现在集体、个体商店已遍布全场,每年经销额达数万元以上。
场部第一个集体商店由待业青年队投资所办,定名为鹤山青年商店,建店于1982年,营业
室面积20平方米,店员两人,主要经销
附: 第一商店(1970年一1982年)经营成果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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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百货、烟酒和副食品,日销售额在百元以上,年销售总额达万元以上,经营利润千元
以上。
个体商店近几年逐渐兴起,并蓬勃发展,日趋壮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职工
群众在党的富民政策鼓舞下,广开门路,寻求发家致富之道,大搞个体经济,从事各种致富行
业,其中较多的就是搞个体商业。现在个体商店已遍布全场,仅场部近一千家住户中,就有五
家个体商店,每个生产队基本都有一两家个体商店(原代销店都改为个体商店),形成了几十个
个体商业网点,并与国营商业相竞争。个体商店主要经销烟酒、糖茶、水果和副食品,其日销
售额多者可达几百元,收益很大。现全场个体商店年销售额达十几万元,净盈利万元以上,即
增加了个人的收入,又方便了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