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筑事业发展概述
第二节 建筑事业发展概述
建场前,本地原是日本开拓团遗址,虽经过了日本人的开发,但因其侵略者的寿命不长,
加之对本地没有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大规模的开垦。到1949年,英雄的中国人民垦荒队
员,为新中国的农业生产建设披荆斩棘,不畏艰难进军北大荒,来此拓荒建场时,这片近似亘
古的荒芜土地上,仅有日本人留下的几座颓垣断壁的土围子还堆落在这野草丛生,尽是榨桦等
灌木丛林的肥沃原野上,秃颓残荡,凄然荒凉。
建场伊始,艰苦卓绝,英雄的垦荒队员住帐蓬,吃粗粮,不畏艰难,发扬大无畏的革命精
神,筚路蓝缕,艰苦创业,边生产、边建设,拓荒原,建家园。当年这班人马就在这片荒芜的
土地上,开垦耕地30,0000亩,并建筑起土木结构拉哈辫式的房屋:集体宿舍300平方米,临
时家属宿舍400平方米,办公室兼会议室300平方米,小食堂90平方米,马厩200平方米,粮仓
10座可盛粮80万斤。所建房屋,虽极简陋,但在当时建筑材料,技术人员一无所有的条件下,
能因陋就简,自建房屋,就很不容易了。
建场初期,农场是生产和建设两项工作同时进行,以开荒种地,保障生产为主,同时依
靠自己的力量,除农忙季节外,农闲时间就组织人力,重点进行基本建设,解决极缺的职工
住宅和生产用房。在“三力”缺乏的条件下,采取因陋从简,就地取材的方针,大搞基本建
设,其主要是房屋建筑和着手场区的规划。
这一时期所建的房屋,均是草木结构。建筑材料是土、草,就地取用,木材除在本地灌木
丛中选用少量能用材外,其大部分还到远处的森林中采伐。1949年冬农场组织了40多人,由袁
希震带队到山里伐木,地点在尖山农场以东的百里处,40多名伐木队员,爬冰卧雪,战严寒野
兽,吃住在雪地里,仅以几顶单布帐蓬做为食宿的据点,可谓艰苦卓绝。英雄的伐木队员以饱
满乐观的革命热情,冲天的干劲,克服重重困难,经过两个多月的苦战终于胜利地完成了任务,
为农场备下了大量的基建材料。1950年金玉璞主持基建工作,在场部门前建立了一个小砖窑,自
己烧砖,使农场的房屋建筑开始向砖瓦化发展。当年就利用自己烧制的红砖,在场部建起了砖
木结构的集体宿舍两栋,家属宿舍20户,和康拜因库,农具库各一座。在鹤山车站附近(现五
队麦场位置)建平顶油库一座,内装油罐两个,容量400吨。同时在嫩江县建了一个油房,生产
豆油。以上是本场最早建筑的砖房,现早以荡然无存。
1951年鹤山、八一五两场合并,场部设在八一五,鹤山为第二作业区,基建工作由场统一
负责。同年场又在鹤山建起砖瓦结构的公用房屋两栋总面积为445.5平方米(曾做过三队、二
队、场长办公室和澡堂)。同期,所建房屋砖瓦结构较少,仅做公房还不够用,民房和部分生
产用房金是草木结构,用土坯或啦哈辫砌墙,房顶苫草的建筑。建筑人员除农场职工外,还得
雇临时工,才能满足农场建筑业的需要。
1955年作业区改称分场,体制和经营规模扩大。根据需要,场成立基建组,由姜希太任组
长,基建组是专业的建筑队伍,担负全场的建筑任务。基建组成立后,开始了繁重的建筑工作,
先后建起了四队的家属房和仓库,场部家属房六栋总面积为630平方米,并有两栋砖瓦结构
的场领导住房220平方米及其它部分房屋。1959年随着农场体制的改变,农场土地、人员的增
加和场型的扩大,2月份将基建组扩建为基建队,设队长、工长、材料员、会计等专职领导,
技术、业务管理人员,基建队下设瓦工组和木工组,砖厂也归其管辖。基建队的组建标志着农
场建筑队伍的形成,建筑事业的蓬勃兴起,基建队成立的当年就建起场部办公室一栋300平方
米,职工食堂400平方米,家属住房四栋总面积600平方米,并在畜牧队建起酒房一栋240平方
米,及简易畜舍四栋和材料室一栋。冬季到碾子山采石备料。
这一时期,农场房屋建筑的速度较快,但仍不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其房屋建筑的形
式、结构及质量极差,主要原因是缺乏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人员,所建房屋除有少数的是砖瓦
结构外,特别民用住房几乎全是草木结构,设施极差,条件简陋,只能说是具备了御寒、档风
遮雪、避雨、食宿、存放物资的起码条件,但却保障了生产的顺利进行。农场初建,建筑材料
极为缺乏,房屋的建筑只能就地取材,因陋就简,以土沙、草木为主,投入少量的“三力”(
即:人力、物力、财力)?满足职工生活的需要,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英雄的垦荒队员,克服
重重困难,土法上马,建筑一起栋栋房屋,使荒凉的北大荒变成了人间的新乐园。
六十年代,农场的建筑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场型的扩大,生产的发展,职工队伍的壮大,
经营成果的提高, “三力”得到不断的充实,使农场的建筑队伍,建筑事业得到迅速的发展。
建筑队伍筑工程逐步走上专业化、正规化。除场基建队外,1965年各生产队先后成立了基建组,
农忙季节投入生产,农闲时间搞基本建设。一年的时间,场部和生产队相继建起大批公用民用
房舍,缓和了农场多年房屋紧缺的局面。1968年农场改建兵团,原农场各级组织机构改体,团
成立营房股,负责全团的基建工作。兵团的组建,对农场基本建设事业,特别是建筑业的发展
和完善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兵团为农场的基本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筑水平和施工质量都有较大的
提高,所建房屋多为砖瓦化。几年的时间在场部相继建起公用房屋:二层楼的面粉加工厂房594
平方米,油房400平方米。职工医院工字型平房1,120平方米,团首长家属房六栋总面积1,170
平方米,每栋195平方米,分为四户,每户两屋一厨,室内砖铺地面,灰条顶棚,四壁用白灰粉刷。
三门四窗镶有双层玻璃、设有火炕、火墙。室内外宽敞明亮,美观大方。后由木材的紧缺。又建
起拱型家属住房五栋总面积700多平方米,屋顶用混合结构的沥青铺盖,室内设施同首长房一样。
同时建起托儿所一栋250平方米,条件较好。以上所建房屋全为、砖瓦结构,标志着农场房屋建
筑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但由建筑材料的缺乏,“三力”有限及农场人员的大批增加,职工住宅日
趋紧张。为此团曾号召职工家属利用业余时间自拖土坯,每天150块,交到工程队,由工程队统
一建起大框,室内由住户自己修饰,单位给假并照发工资。这样依靠群众的力量,又建起大坯房
八栋,总面积1,200平方米。
七十年代,房屋建筑全部砖瓦化,凡建房屋一律是石头灌水泥地基,房盖起顶挂瓦,每栋
四户,每户两室一厨,三门四窗两层玻璃,室内砖地、灰棚、墙壁粉刷,有火炕、火墙,布局
合理,住着舒适、方便。七十年代初期就建起职工住房十四栋,每栋262.5平方米。每户使用
面积达40多平方米。并于1971年翻新原农场职工俱乐部,二层楼,当年竣工面积1,325平方米,
设座席一千多个,是农场建筑史上一项较大的建筑工程。以后又建起三层楼高的水塔180平方
米,职工子弟中学教室四栋共1,600平方米,学生宿舍加教师办公室三栋225平方米,更新小
学教室二栋。1975年两团合并,农场规模扩大一倍,建筑力量得到加强,营房股增设了土建技
术员、绘图员、建筑设计工作和财务予算工作。两团合并,原五十二团机关和团直人员都合并
到四十五团团部,家属搬迁,为此,造成了团直住房更为紧缺的状况。为解决住房紧缺的问题,
团党委决定加大房屋建筑的投资,除本团工程队全力以赴投入建筑工程外,并向外包工上先后
有河北、河南两省的地方建筑工程队来我场包建房屋,几年的时间,又建起砖瓦结构的家属住
宅四十八栋,总面积为9,675平方米,每栋分为四户或五户,每户使用面积达30至40平方米。
室内设施完整,条件优越,住着舒适。兵团自从1968年组建,到1976年撤销,八年的时间,为
农场修建了大量的公用民用房屋,基本上改变了农场过去的破旧面貌。
兵团撤销,农场体制恢复,其建筑业继续巩固和发展,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建事业领导
管理机构和建筑队伍,扩大了建筑项目和建筑范围,建筑技术和施工质量都达到一定水平,一
般的建筑工程,场工程队都能完成。并且还可对外承揽建筑工程和项目,为场增加收入。八十
年代本场的房屋建筑,除全部实现砖瓦化外,向更高的标准发展,房屋建筑的质量、形式和设
施也越来越高、越好。
1980年至今,本场又建起职工住宅十一栋,总面积2062.5平方米,每栋187.5平方米。可
住四户,分为“老少房”和“小四户”,老少房是两室一厨,供5口人以上或老少三辈的家庭居
住;小四户为一室一厨,供四口人以下老少两辈的家庭居住。同时新建科技房九栋,每
栋152平方米,分为两户,每户三室一厨,设施和各方面条件较好,供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和
场级干部居住。公用建筑近几年发展的更快,相继建起新的职工医院,制材厂制材车间、木工
车间,汽车队修理车间,物资库,中学食堂,托儿楼,场机关办公楼,中学教学楼、冷冻库等
新型砖房结构的平房和楼房。
建场三十六年,本场的建筑业是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房屋和其它
建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低级到高级,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按房屋质量的演变情况概述
如下:
草房。此房始建于建场之初,历经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是同时期本场职工家属的主要栖
身之处。这种房屋比“马架子”略强,但其建造要比“马架子”繁琐。并可做长期性住房。它
建造方便,材料可就地取用,只需草木泥土,即可建造。建场之初和五六十年代,由于农场“
三力”有限,建材紧缺,所建草房质量极差,多为拉哈辫和草垡墙,坯墙较少,房顶抹泥苫草,
室内无灰棚,单窗薄门,矮小狭窄,人们只好委屈求全,进门低头,上炕弯腰。冬季,室内
满墙冰霜,水缸结冰;夏天,室内潮湿,遇雨便露。由于房子的先天性不足,如遭大风大雨的
袭击,更是破烂不堪,住人受苦。故当时流行着: “蝈蝈腰,柱拐棍、披头散发流眼泪”的
说法,形容草房的简陋。但在当时来说,就这低劣的草房,却也难得,有的几户同居一室,
“同舟共济”于一铺大炕,一个锅灶,夜晚就寝,中间挂一条毯子或一条床单即为分界线,十
分艰苦,不便。直到六十年代后期。房屋建筑量的不断增加,才有好转。
大坯房。是指用大坯(土坯)垒起的房屋,它介于草房和砖房之间,其结构、型状与砖房基
本相似,大同小异,比草房略先进一步。此房的建造。底有房基石,墙用土坯砌起,房盖铺扒
板挂瓦,室内有灰棚,墙壁白灰粉刷,每户使用面积20多平方米。每四户为一栋,该房多建于
六十年代中期,建筑施工比较正规,虽不及七十年代的砖房,但比起五十年代的草房还是气派
的多。由于它的建筑形式独特,为此,当时建筑人员给它起了一个特别的名字叫“穿靴戴帽房”。
穿靴,即指房基石;戴帽,即指房盖挂瓦;只剩下房身与五十年代的草房相同一一土坯墙。
1958年至1982年历年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表
附:表一
0000135;[/$$p]
单位:万元
0000136;[/$$p]
1966年至1983年历年年末房屋实有面积(一)
附:表二
0000137;[/$$p]
注:1984年开始房屋(住宅)转让给职工个人。
单位:平方米
0000138;[/$$p]
1966年至1983年来房屋实有面积(二)
附:表三 单位:平方米
0000139;[/$$p]
1958年至1985年历年基建工人总数
附:表四
0000140;[/$$p]
1966年至1983年全场人均住宅面积
附:表五 单位:人、平方米
0000141;[/$$p]
穿靴戴帽房,在六十年代是以公助私建的形式建造起来的,全场各队皆有,尤以场部为最
多,现仍留存。
砖房。全部砖瓦结构。砖房虽在五、六十年代就以陆续建筑,但数量极少,直到七十年代
才大规模地发展起来,至今已全部实现民房与公房的砖瓦化。
民用家庭住宅。一律采取传统的建筑,房基石超冻层,明石、砖墙均用水泥勾缝,房益为
灰白色石棉瓦或红色土烧瓦。房型全部为起脊式平房,砖墙厚度考虑到东北地区冬季寒冷的特
点,一般南墙为40厘米,后墙和山墙为50厘米。每四户或五户为一栋,使用面积分为大四户40
平方米,小四户30平方米。大四户为两室一厨,小四户为一室一厨。三门四窗或三门三窗,室
内有灰棚,火炕、火墙、墙壁和灰棚白石灰粉刷,水泥或砖铺地面,现大部分家庭已自己安装
土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