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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第二十七章 电力、通迅

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1976年以前,电力、通讯工作一直是分属有关部门负责,没设合一的领导管理机构。即
电力工作,1969年以前归修理厂(点)负责,1970年改由营房股负责,后又归司令部农建办公室
负责。不论是原农场时期还是兵团时期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一直是归属有关部门领导,
其业务不对口。通讯工作1969年以前一直归场行政办公室领导、管理。从组建兵团后,1970年
开始设立通讯股,股长郜占元。通讯股是兵团时期全团(场)通讯工作的专设主管机构,一直存
在到1976年兵团撤销为止。
  1976年兵团撤销后,农场随即设立了电力通讯科(12月份正式设立)。这时的全场电力通讯
工作才开始归属到一个部门,由电力通讯科主管。但电力通讯科成立后只工作了八个多月的时
间又撤销,单独设立了通讯科,专管全场的通讯工作。而电力工作则归场直服务大队主管,1980
年因服务大队撤销,电力工作又归属农机科主管。
  1984年场设工交科后,通讯工作即由工交科主管(工交科到1985年初机构改革时撤销)。
  1984年末,农场机构改革,场成立了水电公司,统管全场的电力、通讯工作,公司是经济
实体,对电力通讯业开始实行经营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