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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第二十八章 粮食

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建场初期,没设专门的粮食机构和专职粮食管理人员。从1955 年开始,分场设一名粮
食员,主要负责粮食的销售工作。
  1958年,场成立了粮食管理所。
  1962年,场成立了供销室,负责全场粮食的统一管理、销售与职工家属的口粮供应。
  1968年组建兵团,开始时团设供销股,股长陈路之。供销股归后勤处领导,主管全团(场)
的粮食工作。1970年供销股撤销,成立了商业股,继续履行供销股的职责。
  1976年恢复农场体制,改商业股为商业科,科长陈路之。商业科仍是全场粮食的主管部门
(并主管商业)。1980年成立了粮食科,把全场的粮食工作从商业科分出来,由粮食科主管。粮
食科设科长一人,由王明德担任,另设主管原粮和主管成品粮的业务人员各一人。具体负责全
场的粮食管理,销售,职工家属口粮供应和粮食关系的办理,及全场畜牧饲料的统一调拨与供
应等工怍。并经营鹤山农场粮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