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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粮食管理

第二节 粮食管理


粮食是农场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为此,加强粮食管理,是农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同时这项工作也是关系到农场经营成果好坏的关键环节。所以建场至今,农场时刻没有放松对
粮食的严格管理,生产出来的粮食按着国家统购统销的政策和有关规定,按计划任务上交国库,
同时留足种子,口粮以及畜牧饲料。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外理,都由农场统一
管理和掌握。为加强粮食管理,农场主要采取了以下两个方面的措施:
   1、制定严格的粮食管理制度。这是历年来农场加强粮食管理的重要措施,并起到了重大
的作用。诸如1960年鹤山农场(分场) 制定的粮食管理制定是:
  (1)、成立粮食管理组织。场(分场)成立粮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一名场领导担任(当年为
吴少坤副场长担任)。生产队成立粮食管理小组,组长由各队党支部书记或队长担任,组员由
八大员(即会计员、统计员、出纳员、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油料保管员、卫生员、防疫
员)组成本队的粮食管理小组,负责粮食的管理、检查、督促、使用。按期汇报管理情况。
  (2)、各队粮食产出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指示,有计划上交或调配。留用种子、
饲料、口粮必须按计划留用。其余土粮、土豆、饭豆、小油料等各队不得擅自处理,须听候场
处理。尤其种子必须妥善保管,若因种子造成损失而不能作种子者,必须追查责任。
  (3)、麦场管理必须认真做到对粮食妥善保管,要做到上盖下垫,不准发霉发捂,塔底子,
要保证质量。商品粮一定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种子必须按照农业技术要求的数量、质量、
水份入库。入库时必须检斤,不准估计。场园一定栏上,防牲口进场园祸害粮食和苫布,指定
一名专职的看场园人。场内土粮必须增加措施达到好粮标准,不准随便扔掉。
  (4)、种子管理,各单位必须设一名专职的保管员,做到每天认真检查记载,及时按照农
业技术员的要求报告种子管理情况。种子的入库必须有入库手续,检斤员、统计员、队长、
种子保管员要签字盖章,并用报表报到场。种子的调出和调入均由场粮食所负责。各队不得乱
动用和自行处理。库内要达到无鼠、无捂、无霉、无雀、无毒。
  (5)、饲料管理。必须按上级标准留用,不准多留。入库必须检斤,不准估堆、估袋。饲
料放置不得和种子堆放在一起,应分明马料、猪饲料和其它饲料。
  饲料出库,队里统计员必须开发出库证,然后找保管员领料,出库的饲料必须检斤,不准
估袋。统计员开发出库证时必须按头数、标准、天数开发(5—10天)。
  饲料入库,必须有检斤员、统计员和队长盖章的数字,才可证实。
  饲料使用必须加工磨碎,饲料员必须按每天每头标准喂,不得超支,规定留用做饲料的粮
食,人不准吃,更不准做其它用。
  饲料的调入调出,由场粮食所掌握,申请单位必须到场粮食所办理手续(领料单),指定单
位去调拨,被调单位应注意,没有证据不给。
  指定加工后再做饲料的粮食,一定加工后才准喂用。
  (6)、口粮及食堂管理制度,必须认真贯彻精打细算,节约用粮的精神,严格掌握使用。
凡是做口粮的粮食,一律不准做豆腐、糕点、酱油等用。
  ①、对职工家属的粮食供应,要严格掌握供应标准,做到以人分等,按人分等,按月发放,
不准提前。职工食堂必须按人定量,按人下米。做到用粮有计划,饭菜要调剂好。
  ②、打夜班,跃进工作,一律不给补助粮。
  ③、各单位必须按户分类供应,建立分户供应人口分类定量及人数的增减变化表,按户发
给供应证,凭证领粮。人员增减变动,领粮,领粮票,要随时登记,防止多领。办理粮食转移
手续时,必须由各单位管理员来办理。
  ④、职工食堂亦要按一大户发给供应证,领粮,办理粮转手续,管理员必须携带供应证,
方可发给粮食和办理粮食转移关系。
  ⑤、各单位的粮食结算,按规定表格式,每月3日前报场。制定此表必须由队的统计员、
管理员一同结算,并附记上月终(30 号)的库存粮食数字。
  ⑥、加工粮食的管理,按上级规定品种,数量先到场粮食所办理加工出库手续,统计员
凭出库证,检斤交给加工负责人。加工负责人交统计员检斤,交食堂管理员开好收据,每月凭
据向场报告本队加工数量,严禁加工随便,出入无据。
  ⑦、粮票管理,要严格管理,要和粮食一样重视,必须按照供应量和供应标准发给,不准
擅自借用。食堂每天收支应当日清理,要有登记册,做到日清月结。
  ⑧、盲流人员各单位不得自行采用,必须经过场人事部门批准和证明才可以发给粮食。临
时工粮食指标,按工资名册上的工数天数计算。关于家属干活每月要经常出勤三十天,按女工
标准给粮。各单位应把这项工作做好,防止虚报冒领。
  ⑨、职工食堂应订出食堂管理制度向群众公布。
  (7)、凡对粮食管理工作热心和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和表扬。凡对粮食管理政策、
制度有违犯者,一律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1980年,场又重新制定和颁发了粮食管理制度,其细则如下:
  (1)、粮食管理,要坚持国家粮食政策,坚持征购,销售,调拨,储存“四统一”的管理
制度,全场产、销、留要统一安排,各队不得擅自多交少留,也不准多留少交。对留的粮食必
须检斤并保管好,杜绝估堆,坏粮等现象。
  (2)、生产队的粮食及副产品,只有生产、保管权,不得擅自动用,外调、外借、处理和
送礼等,一切粮食调动(包括种子和饲料在内),必须经过场粮食科开调令方可出库。
  (3)、农场粮油实行统一加工,按工种定量统一供应的办法,各队不得自行外出加工,任
意提高定量。各队的口粮及豆油必须按三留指标留够,哪个单位少留,缺数自己解决。
  (4)、外单位来场以粗粮换细粮,必须经场批准,场内统一安排,禁止用粮票买面粉,有
特殊情况,要经场粮食科批准。
  外单位用玉米等兑换各生产队留作饲料的小麦,必须通过粮食科方可兑换,并要以质论价,
互找差价。
  (5)各队的草籽含粮率,必须降在百分之十五以下,超过者要用精选机把好粮选出,饲料
不够,由粮食科统一到粮库兑换粗粮。
  (6)、要搞好成品粮供应,要设立粮食关系分户卡、卖粮底帐,要选认真负责的人做此项
工作。要认真核对粮食定量,及时上报粮油月份核销表。住户都要发给粮证,领面时保管员要
核对粮本与票子是否相同,并勾划粮本,方可付面。
  粮票要象现金一样管理,要严格领票手续,不得一人包办。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粮食普查,严格按标准供应,防止虚报冒领。
  (7)、饲料供应要设立饲料供应证,要按月核实牲畜头数,按指标持饲料供应证到粮食科
开料,各队自留的饲料粮,也要经粮食科开调令,才可动用。
  (8)、各队要选认真负责,积极肯干的人员担任保化员,并要做到相对稳定,不可随意调
换,确实不称职或因其它原因必须调换时,必须经粮食科同意。
  保化员要掌握生产队的产销余安排,建立健全各种帐目,一切粮食做到进出库有帐,出库
有据。
  保化员要负责粮食的上交及化验工作,交粮要做到符合标准,逐车登记,不重粮,不错帐,
化验要做到技术精通,准确无误,爱护保管好各种化验仪器。
  保化员要保管好粮食,经常全面地检查粮温,防止粮食霉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提供粮食
情况,当好参谋,及时向上级报各种粮食统计报表及交粮进度。
  (9)、各队要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和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各有关人员任务明确,有章
可循,并经常检查指导。
  (10)、各级粮食工作者要以身作则,大公无私,处处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对违反粮
食政策的现象,有权制止,要敢于斗争,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如实反映。
  (11)、加强粮食保管,严防霉、生芽、丢失、雀、畜禽糟踏,特别是必须配好警卫人员,
要尽职尽责,杜绝丢失。
  制定严格的粮食管理规章制度,是农场加强粮食管理的有效措施。多年来,按着国家对粮
食统购统销的政策,农场生产的粮食必须上交粮库,不能自行销售,农场始终遵守这一规定,
把优质的粮食交给国家,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加强存放粮设置的建设,保障粮食的质量,使其不受人为的损失。建场初期.直至五六
十年代,由于农场的条件较差,麦场和粮仓都较简陋,因而生产出来的粮食,遭受的损失很大。
七十年代起,农场加强了对麦场和粮仓的建设,随着生产和经营情况不断好转,在各农业生
产队投资修建水泥麦场,水泥石砖结构的围墙和砖瓦结构的库房,使生产出来的粮食不受损失,
保质保量,便于经管。同时较大的提高了粮食的利用率和价值。到八十年代,全场所有的农
业生产队都修建了水泥麦场,石砖围墙和砖瓦库房。全场水泥麦场按1983年合计共有86420平
方米。其中一队6298平方米,二队3211平方米,三队7550 平方米,四队3940平方米,五队
4922平方米,六队7344平方米,七队4250平方米,八队4811平方米,九队5836平方米,十队
3900平方米,十二队5488平方米,十三队4250平方米,十四队7749平方米,十五队3,500平方
米,十六队6,471平方米,十七队3,200平方米,十八队3,700平方米。此外还在麦场配备了
清粮机,选粮机,卷扬机,化验仪器以及苫布等设备,使麦场基本达到了机械化、水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