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资管理
第三节 物资管理
本场的物资管理工作,在建场初比较薄弱,那时因农场尚在开发建设之中,许多工作处在
探索阶段,缺乏管理经验,规章制度也不健全。而且开荒建场,是以生产建设为主,一切工作
都服从于开荒建场这一中心工作任务,并以保障开荒建场的顺利进行,满足其需要为首要条件,
所以有许多工作尚无力顾及,也无法走上正轨.物资是开荒建场的重要条件和保证,但当时在管
理上鉴于上述原因及受其客观条件的影响比较混乱。基本没有什么计划,而是根据生产、建设
的需要随用随购,领发料手续也较简便,一般物资都是谁用谁领,放置也较随便,没有正规的
物资库,也没有专职的物资保管员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及领发料制度,至使损失浪费较大。
自1953年--九三荣军总场下属各作业区设立核算组,物资工作由核算组统一掌管,并列入
成本计划后,物资的管理工作才进一步得到加强,并逐步走向正规。到1958年农场(分场)初步
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和一套较为科学的物资管理方法。如1958年场制定的物资管
理制度是:
1、生产队的物资必须设专组、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出入库手续,达到出库有据,入库有
证,每月清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场仓库与队使用单位在内)。
2、对外调拨的物资得有场部正式手续,队内方可付给。队自调拨的物资,由被调入单位
到场部办理手续,指定单位去调。
3、各类物资,应建立常年修补制度,大中型物资不得随便报销,报废需要换的物资与零
件必须交旧换新,各队废油一定收回。
4、凡到场部领用物资和零件,得经主管队长盖章或签字,才能来场领取。无主管队长之
章者来场无效(影响工作自己负责),但领用贵重物资和缺乏的零件(经技术员鉴定后),经场长
批准方可付给。
5、凡生产队一切物资(低值易耗品,其它材料、燃油、饲料、肥料、农药、农副产品),
队内不得私自动用,处理和出售。
6、生产队按季度提出物资、零件供应计划,由场统一采购,按计划供应,队内不得私自
出外购买,凡自己购买的场部一律不给报销。
7、凡因无故损失的物资和零件,经鉴定后,根据情况按价赔偿。
物资管理制度是加强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因而必须保证对制度的严格执行,否则就
起不到应用的作用。建场至今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加强物资的周密计划与严格的管理,减少
损失浪费,是降低生产、建设成本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加强物资管理,
即不但要有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精干的管理机构及人员,还应有一整套符合本场实际情况的
科学管理方法和较为完善的设施,以减少或杜绝物资的损失浪费,及不必要的消耗,及时的保
证生产,建设及生活的需要。
随着生产发展速度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加快与提高,物资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地改进,以
适应其需要。综合建场三十多年来,特别是七十年代至今的物资管理工作,主要应做到以下五
个方面:
1、利用经济手段和经济组织来组织物资供应工作,要讲经济核算、经济效果、经济效率
和经济责任,把物资利益、原则贯彻到管理工作中去,使物资工作者从物资利益关心自己的
劳动成果和物资管理工作。
2、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对物资供应的各环节,如消耗、储运、保管等,要
求精确、时间及时,数量准确,在计划、核算和调度等管理方法上必须先进。
3、建立健全一套符合客观规律的规章制度,控制复杂的物资流通过程。一套完整的规章
制度必须把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结合起来,把经济成果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以促进各方面
的积极性。
4、建立一支有社会主义觉悟的,符合“四化”要求的物资管理队伍。这个队伍要以专业
和随行的管理人员为主体。
5、不断学习外地和外国的先进经验,如用人少而效率高,会做生意等好的经验,都应努
力学习和掌握,以改进和提高我们的工作方法,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