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邮电
第二节 邮电
建场时期,农场没设立邮电机构,只是场派专人每五至七天到嫩江县邮电局去取一次信件。
1953年在双山建立了邮政营业所后,我场即到双山营业所去取信件。1958年大跃进时,农场
建立了邮电所,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场的邮政业务。当时嫩江县人民委员会下达文件,设
在各农场的邮电所下放到各农场领导,但人事、工资仍归嫩江县统一管理。
从1963年开始,由于农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邮政业务量也随之增大,邮政
人员也由建场初期的一人增加到二人。
特别是1988年组建兵团后,大批城市知识青年来到农场参加生产建设,他们来自祖国的四
面八方,与家乡亲人的信息传递比较频繁,为此邮政的业务量成倍地增加。因此,上级决定将
团(场)的邮电所工作人员增加到三至五人,我场在此时期又配备了一人,并设一名负责人,邮
电所仍归嫩江县领导,其工作人员(包括家属)的生活还是由农场负责。
1976年兵团撤销后,原邮电所改为营业所,全称为“嫩江县邮政局鹤山营业所”,仍归嫩
江县领导,所内仍保持三人,其中包括一名负责人(也有具体业务)。鹤山营业所只负责北片生
产队和场部的邮政工作。上述情况一直到1985年。
南片(即原旭光农场行政区)的邮政工作,由伊拉哈邮电所负责。
我场的邮电业务,从始建至今,只开展了订阅、发行各种报刊,杂志,邮递信件、包裹、
钱、粮票业务。电报、电话(长短途) 业务还未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