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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历届行政机构

第二节 历届行政机构


鹤山农场建场之初至1951年,设场长一人,副场长3人.其行政机构设有场长办公室统一领
导下的农业科、机械科、经理科、会计室,生产单位划分为作业区和其领导下的作业站。各科
室设科长,主任及作业区主任,作业站站长。其它人员设有办公室秘书、管理员、会统员和农
业、农机、畜牧等技术员,并设有总农艺师和总技师。
  1952年至l954年,我场划为鹤山八一五农场第二作业区,设作业区正副主任各一人,作业
区下属为生产队,设正副队长各一人,原场各行政、业务科室取消,只设秘书、管理员、会统
员及农业、农机、畜牧、兽医等技术人员。
  1955年至l961年鹤山分场,设场长一人,副场长1一2人,下属生产队,设正副队长l一2人,
核算员1—2人。分场设有办公室,生产室、核算组,并设有秘书、管理员、综合统计、出纳
员、粮食员、仓库保管员,工业助理、政法助理、农业、农机、畜牧等技术人员。
  1962年至1968年,鹤山农场设场长1人,副场长1—2人,下属生产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2
人,并设有会计员、统计员、出纳员、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油料保管员、卫生员、防疫员,
总称为八大员。场设有办公室、秘书室、生产室、农技室和计财室,其行政、业务、管理人员
逐渐增多。
  1963年8月份统计,鹤山农场共有党政群及技术等各类干部94名,其中:行政干部60名。有
场长l名,副场长2名,农业生产队正副队长7名,畜牧队正副队长3名,机耕队正副队长8名,会
计5名,统计9名,小学教师ll名,其他干部l4名。
  党群干部共17名。有党委书记1名,生产队正副书记9名,其他正副书记1名,场工会主席1
名,场团委书记1名,其他党群干部4名。
  技术干部共有l7名。有农业技术员l名,农机技术员4名(其中有2名见习技术员),畜牧技
术员l名,兽医技术员卜名,基建技术员2名,医师l名,医士4名,护士l名,其他技术员2名。
  1968年至l975年,兵团第四十五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3人。按着部队的编制,团的
行政机构扩大,在团长(副团长)的直接领导下,设司令部和后勤处两大行政机构,司令部设参
谋长l人,副参谋长2—3人,下设军务股、计划股、通讯股、生产股及水利办。后勤处设处长
l人,副处长2—3人,下设物资股、供应股、商业股、装备股。每个股都设正副股长1—2人,
参谋(或干事)3—5人。团下属为生产连队,各连队设正副连长2—3人,正副指导员l一2人,及
班排干部(不脱产)。
  1976年兵团撤销后,农场成立革命委员会,设主任l人和副主任若干人,其行政机构设办
公室、生产科、农机科、基建科、通讯电力科、工副交通科、计财科、商业科、劳动工资科、
卫生科、物资科、法庭、公安分局、武装部和税务分局。各科、室、局均设正副科长(主任、
局长)1一2人,及科员、干事2—3人。
  1979年场革命委员会撤销,行政上恢复黑龙江省鹤山农场,设场长l人和副场长若干人,其
行政机构基本没变,另外增设了林业科,粮贸科、畜牧科、多种经营办公室等。
  1983年场行政机构有所变革,设场长l人和副场长2人(1名常务副场长和l名主管政法、文
教卫生工作的副场长),并增设了三总技师,即:总农艺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均属副场级
技术领导)。在行政上三总技师向场长负责,对下领导本行业的职能部门,主抓全场农业、农
机和财务工作。机关行政科室设有:行政办公室、计财科、劳资科、粮贸科、生产科、畜牧科、
农机科、林业科、商业科、物资科、卫生科、通讯科、基建科、法庭、公安分局、武装部及
计划生育办公室和信访办(归行政办领导)。农场直辖生产队,各队设队长l人,副队长2—3人
和会计、统计、出纳等管理、业务人员。1984年和l985年农场实行改革、精简机构,所以机构
又有所变动。
  附:两场历届行政领导人更迭表、生产队体制沿革表
   鹤山农场历届行政领导人更迭表
表一:


续表


表二: 旭光农场历届领导人更迭表


续 表:


   鹤山农场各生产队体制沿革表
表三:


续 表


续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