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联
第三节 妇联
一、妇女组织
鹤山农场妇女组织,从l958年开始在场工会的领导下设立女工委员会,并专设一名女工干事,
具体负责全场的妇女工作。l962年场又成立妇女联合会,主任由董金雁担任。当时是两个委员
会同时并存,具体工作在工会的协助下共同开展和进行。l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妇联组织也和其它组织一样,陷于瘫痪,无法工作。
到兵团后期恢复了农场的妇女组织,l975年12月30日,经四十五团党委批准,成立了四十
五团妇女联合会常委会,由九人组成,施和平任主任,周艳娟、韩淑珍、徐桂芝为副主任。
1976年兵团撤销,农场体制恢复后,原四十五团妇女联合会改称鹤山农场妇女联合会,继续设
立妇联常委,经九三局党委批准,施和平,周艳娟,继任鹤山农场妇联正副主任。l978年经场
党委批准,重新成立了妇联常委会,常委由施和平、吴永闯等九人组成,并以施和平为主任,
吴永闯为副主任。
1979年农场恢复了工会组织后,l980年由场工会成立了在其领导下的妇女委员会,并设专
职女工干事一人,统抓全场的妇女工作。同时场撤销了其它妇联组织,全场的妇女工作全部统筹
到场工会女工委员会去管。
在场设妇联(女工)组织的同时,下属各生产队,各基层单位均设一名妇女主任,并在场妇
联或女工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或家属)担任,同时受单位党组织的领导。
二、妇女工作
妇女是农场建设事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妇女工作同时也是农场各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
作。建设三十多年来,广大妇女,特别是女职工为农场的发展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在农场
建设的各个时期,在农业生产及各项工作中,广大的妇女充分地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同
男职工一样,战斗在各个工作岗位上,涌现出大批的先进模范人物,同时也锻炼和造就了一批
有组织领导能力的妇女工作者和妇女干部,充分的显示了妇女的才智和力量。
三十多年来,我场广大妇女们积极地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无私地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并在党组织的关怀、领导下,在革命斗争中和生产斗争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
水平,提高文化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解放思想,冲破旧的封建思想和观念的
束缚,从家庭中解放出来。走向各个工作岗位,走向社会这个广阔的天地,有所作为,大显神
手。五十年代末,鹤山农场的家庭妇女孔凡英,就是其中一个杰出的代表,她在场、局和省举
行的步枪射击比赛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省和中央的表彰奖励,为我场的广大妇女和
民兵工作赢得了荣誉。
在五、六十年代,我场广大妇女对稳定人员,搞好职工家庭建设,支援生产起了重要的作
用,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七十年代,广大的妇女投入到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参加农场的建设,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八十年代的广大妇女,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形势下,在农场现代化的建
设事业中,更将充分地发挥显示出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力量,成为实现“四化”大业的一支生力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