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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平反冤、假、错案

第十二节 平反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以来,在林彪、 “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破坏下,制造了大量的冤、
假、错案,一些干部和群众遭受残酷地打击迫害,蒙受许多不白之冤。根据中央的一系列指示,
我场从1978年秋开始,进行了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包括原旭光农场的冤、假、错案)。在
场党委直接领导下的调查组,经过大量的内查外调,反复查证核实共搞清、纠正了冤、假、错
案64件,撤销了“文革”中鹤山七队发生的所谓写反标的“三、一九”和“五、一九”案件的
结论。给被批斗,受过迫害的55名干部、群众平反昭雪,恢复雪,恢复名誉,并落实干部政策
和知识分子政策7人。对在“文革”运动中因受迫害致死、致残的人员和其家属,根据具体情
况按照党的有关政策,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的补助。通过平反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的政策,调
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出现了安定团结、生动活泼,同心同德建设“四化”的政治局面。